十五、云南省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要求不严
(一)云南省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要求不严。截至2016年6月,云南省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环境案件数量和行政处罚总额分别为1321件和5293万元,按日计罚罚款总额和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分别为128万元和42件、35件、8件,均位列西南四省(市)最后一位,并且差距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97387人次,检查企业38376户次,对1279户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款7195.39万元,按日计罚6户、查封扣押生产设施35户、责令限产停产48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42起。2017年共对2073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4304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典型案件380件,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同比增长62.1%、98.8%、177.4%。对蒙自银烁矿冶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惩,启动按日计罚,共计罚款2300万元。
(二)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对昭通市开展督查时抽查了121家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14家,但当地发现并依法进行处理的分别仅有2家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要求立案查处的24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除1户自行关闭、1户达不到立案查处条件未查处外,其余22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均已查处到位。
(三)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对丽江市开展督查时抽查了20家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2家,但当地发现并依法进行处理的分别仅有0家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丽江市对督查组抽查的20户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中发现12户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其中对3户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9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4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共处罚款16.2万元。
(四)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对保山市开展督查时抽查了17家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0家,但当地发现并依法进行处理的仅有3家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2015年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结束后,保山市对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腾冲海华木制品厂、腾冲滇科经贸有限公司、腾冲艺缘艺术品有限公司、施甸沙坝脚红砖厂、隆新食品有限公司下村屠宰场等7户企业,均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28.337万元。
(五)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于2016年在红河州稽查后,移交地方处理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有2件未依法查处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红河州依法依规对省环境监察总队移交的2个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处罚款7万元,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弥勒锌鑫有色电冶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处罚款9万元。已取得验收组的同意验收意见。
十六、云南全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支出费用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由2013年的1.66%下降至2015年的1.54%
(一)省级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支出费用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下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2017年省级共筹措环境保护资金27.43亿元,主要用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2017年对九大高原湖泊投入比2016年增加7.39亿元,增幅近1倍,“十三五”期间每年筹措安排6亿元滇池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17年资金已下达;2017-2021年,每年筹措安排6亿元洱海保护治理专项资金,2017年资金已下达;每年筹措安排6亿元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连续补助5年。2017年在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1310万元,同比增幅超过1倍。根据全省耕地资源状况,积极申请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和补助资金,已获国家批复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30万亩,造林补助资金从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累计筹集“森林云南”建设资金77.52亿元,其中省级预算资金17.03亿元。持续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选取南盘江开展流域横向补偿试点,加强水质监测,实行按月通报,建立年度核算兑现补偿资金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沘江流域建立流域横向补偿试点。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7年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1.51亿元,比2016年增加6.68亿元。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治理,全省PPP项目库中储备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共有50个,总投资规模549.22亿元。
(二)昆明市共获得国家和省级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165亿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2.1386亿元,云南省专项资金264万元),但市本级财政并未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0年至2015年市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1124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昆明市对2017年部门预算进行调整,筹措经费200万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根据重金属防治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经费预算。
(三)曲靖市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费用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由2011年的1.13%下降至2015年的0.7%;曲靖市共获得国家和省级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717亿元,但市本级财政并未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0年至2015年市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3140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曲靖市已建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根据市级财政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能力建设支出的投入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逐步提高。从2017年起,市级按照环保专项资金总额中不低于20%的比例,建立520万元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环保专项资金2600万元,比2016年的2000万元增长30%。
(四)红河州共获得国家和省级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3.711亿元(国家专项资金3.4246亿元,云南省专项资金2864万元),但州本级财政并未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0年至2015年州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675万元,分年度分别为10、305、305、30、0、25万元,2013年之后投入较2011、2012年大幅减少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持续加强
红河州州级财政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环保项目建设,并将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