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5月11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3元,比上年增长6.4%,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云南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农民增收为主线,继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3元,是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8.1%,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4元)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项收入全面较快增长。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936元、1580元、62.4元和1164元,分别增长5.0%、6.4%、8.0%和8.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0.8%,在四项收入中占比最高,是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的压舱石。
“工资、经营、转移”三向发力,协同拉动收入增长。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2.2%、33.2%和33.0%,均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三向发力,协同驱动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从消费支出看,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48元,同比增长0.4%,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5.2个百分点。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9.4%,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支出“五升三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同比下降,其余五类消费均保持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