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9年1月25日)高 峰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瞄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沿边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三张牌”、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资政建言、务实献策。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材料832件,其中全会期间收到811件,会后收到21件。经审查,立案744件,不立案的88件转社情民意处理。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556件,占74.7%;集体提案188件,占25.3%。其中,经济建设类413件,占55.5%;教科文卫体类194件,占26.1%;政法社保类137件,占18.4%。提案送交120个承办单位办理,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总的看,本次会议提案涵盖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这些提案凝聚着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责任担当和智慧汗水,充分反映了提案者心系国是、情注民生,展示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新担当和新作为。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深入开展协商沟通,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提案问题及建议得到较好解决和采纳的A类458件,占61.6%;得到部分采纳的B类263件,占35.3%;受条件限制暂无法采纳的C类23件,占3.1%。通过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建议有的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有的吸纳到制度文件中,有的推动了部门工作及作风转变,为民主决策、科学规划、建立制度、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席会议确定的9件重点提案、提案委员会确定的20件重要提案得到了重点办理。通报表扬年度好提案50件。501件提案内容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