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检察院召开落实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双牵头”机制工作会商会

5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落实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双牵头”机制工作会商会。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李育权到会指导,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永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分别通报本系统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工作进展、成效做法;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围绕强化监督执纪、压实整治责任、推动“双牵头”机制落地见效作交流发言,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

会议指出
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联动发力,严格落实工作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核查、闭环整改的工作机制,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排查、监督整治,查处了一批违规执法司法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全省涉企执法司法规范性持续提升,涉企司法保护力度也持续加大,企业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
要凝聚协作共识,深刻认识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在落实“双牵头”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协同,切实扛起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政治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回应群众期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持续拧紧责任链条,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推进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要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双牵头”工作机制整体合力,以此次会商会为契机,做实定期会商机制、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完善联合督办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方向一致、步调统一,机制运行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要坚持标本兼治,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普遍、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通过协同开展类案分析、趋势研判,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制度机制短板进行系统梳理,共同研究制定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规范,推动从“个案整治”向“系统治理”、从“治标治乱”向“治本固效”转变,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及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检察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项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