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云南发展壮大园区经济“1+3”行动体系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更好发挥园区聚产业的主阵地作用,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园区经济行动计划》1个主行动计划,并配套制定了3个具体园区行动方案,以及《云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修订)》《云南省开发区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共同形成“1+3+N”政策体系,实现了从目标任务到政策支持、规范管理,再到评价引导的政策闭环,全面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
在总体目标方面,围绕“聚”这个核心,从营业收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主导产业集中度方面提出了近期的量化目标,以保持合理增长、提升聚集效能;从千亿级、百亿级园区培育方面提出了园区的定性目标,以推动重点园区做大做强。
在主要任务方面,围绕“四抓”“五聚”要求,明确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提升党建质量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从严监督管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分类提档升级方面,对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放型园区分别明确了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差异化目标。三是产业聚集发展方面,明确要高质量编制发展规划、推动产业聚链成群、强化经营主体引培、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科技创新赋能方面,提出了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创新服务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任务。五是深化开放合作方面,明确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园区协作发展、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六是基础设施提质方面,提出要分类提升基础设施、规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提升绿色低碳智慧水平。七是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明确要优化管理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运营模式。八是强化要素供给方面,提出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能源要素配置、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范运行、压实工作责任方面进行了安排。同时,围绕行动计划实施,对《云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云南省开发区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其中,《管理办法》,主要是完善了开发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整合重组、主导产业变更、退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权责关系,明确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统筹推进责任,发改部门统筹协调责任,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业务管理责任、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开发建设主体责任;补充了利益共享等新的发展实践;增加了综合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
云南网记者 高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