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十五五”期间,我省将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长期以来,云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云南发展的“最好合伙人”。经过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从52.4%提升至53.5%,撑起全省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十五五”时期是云南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我省将在多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环境,让企业经营更有保障。当前,我省正在抓紧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结合省内实际,健全完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同时,全面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版)》等政策,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为民营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拓空间,让企业发展更有前景。省发展改革委联合10个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42条措施,持续放开投资领域,以制度刚性推动民间资本敢投、能投、愿投、投得好。支持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攻关,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诚邀广大民营企业参与南博会、滇商大会、腾冲科学家论坛等重大活动,共创“有一种叫云南的机遇”,让民营企业在云南大有作为、大有可为。
强服务,让企业成长更有底气。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帮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化落实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挂联民营企业、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和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等机制,一如既往当好企业的坚强后盾,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用好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把“帮企业”工作抓得更实、做得更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优化、行政效能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