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沈浩)6月1日,记者从普洱市“优化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普洱市已经制定出台了《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增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民营经济领导机制
明确: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市委、县(区)委每年召开1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建立政企双月见面会制度。
(二)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
明确: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领导干部每年到挂钩联系的民营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
这两措施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充分倾听企业心声,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持续加大金融支持
明确: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探索建立市级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贷款增信分险。扩大信用贷、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业务规模,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以此解决民营企业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的问题。
(四)保障企业项目用地
明确: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契机,预留重点产业发展建设用地。鼓励县(区)、园区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提供土地。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以此加强用地保障,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明确:设立市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发展项目、贷款利息补贴、贷款风险补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等进行重点支持。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形成梯队培育机制。对升规达限及取得相关资质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以此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升规达限,做强做大。
(六)加强政策宣传及评价
构建惠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机制。建立政策传导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调查评估,综合研判政策传导的市场主体到达率、认知率和运用率。以此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会用政策、用活政策。
(七)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市、县(区)两级财政充分保障各级各项惠企资金足额及时到达企业手中。建立惠企资金绩效评估及挂钩机制。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长效机制。
(八)成立“招商引资”指挥部、“助企纾困”指挥部
明确:“招商引资”指挥部负责研究延链补链强链的重点方向,编制招商规划,明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明确责任照单推进。“助企纾困”指挥部负责明确重点服务企业清单,制定问题清单进行交办,限时办结销号。
(九)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主管制、服务专员制
明确:重大项目的项目主管由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担任,重点项目的项目主管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服务专员在专员库中匹配。项目主管、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项目,项目主管负责协调重要事项和解决突出困难,服务专员全方位跟踪服务,实现全过程“帮跑、陪跑”。以此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
(十)建立纾困主管制、政策专员制
明确:由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的领导担任纾困主管,政策专员在专员库中匹配。纾困主管和政策专员一对一服务重点企业。以此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联系途径,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一)加强服务专员、政策专员队伍建设
明确:从市级宏观经济、行业管理、要素保障部门中选拔一批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结合产业特点、产业链需求,合理确定专员规模、结构,组建服务专员库、政策专员库。
(十二)建立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数字化平台、助企纾困数字化平台
明确:建立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分发、推进情况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建立助企纾困数字化平台,实现企业办理事项的分办、督促、销号的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
(十三)健全投诉闭环机制、法律保障机制
明确:统筹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分办、处理、销号、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开设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被执行人信用激励和修复机制、“府院联动”处置破产企业工作协调机制等。提高涉企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