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1月25日中共云南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昆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312人。
省委书记王宁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冯志礼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信念坚定、无私无畏的境界情怀,正视问题、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科学全面总结一年来主要工作,对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安排了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王宁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剖析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清醒,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1年,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握一体推进的方法论,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定力,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彰显新担当,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实现新进展,在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上取得新成效,在履行监督基本职责上体现新作为,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展现新气象,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会提出,奋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继续把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必须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全会强调,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必须把监督做到“两个维护”放在重中之重,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巩固放大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云南现象”的正效应,使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现代化建设中尽责尽力、奋勇当先;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省重点工作任务中来统筹、谋划,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发展。
全会要求,要准确认识云南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新内涵,坚持以“四个进一步探索”引领工作。必须进一步探索“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云南路径,把监督工作与云南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融合起来。必须进一步探索“三不”一体推进、更好地达成“三个效果”统一的云南实践,把监督、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融合起来,把一体推进“三不”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必须进一步探索增添工作的成色、品质、“辨识度”、“贡献率”的创新之路,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固本培元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必须进一步探索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队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铁军锻造之法,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提出,做好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一贯到底。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和开好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更加持续、自觉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等重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第二,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巩固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度推进省管金融企业政治生态污染清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天网行动”。运用集成、集束、集中工作法做好“通篇文章”,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干部克己奉公、以俭修身。
第三,持续加固党的十八大后筑起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突出抓细抓小、抓经常抓长效,分层分类推进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
第四,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健全上下联动格局,使监督与云南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相契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等情况。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促进巡视巡察向基层有形有效延伸。打开监督的“窗口”、延伸监督的“手臂”,持续在加强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上下功夫,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开辟监督新途径。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
第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推进省属国企、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
第六,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会议强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战略策略问题,推进工作目标载体化、载体平台化、平台多样化,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为抓手,打造“清廉云南”升级版。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行动和正风肃纪雷霆行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敬畏意识、规矩意识、纪法意识,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同党中央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全会号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