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艳鹏 通讯员 施茘潇)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保山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修复净化保山政治生态,为奋力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5年来,保山市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里,丝毫不放松、一刻不停歇。《保山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修复净化保山政治生态的意见》《市纪委市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定相继出台,大大提升了监督效能,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5年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开展“体验式监督”和“蹲点式”调研监督,充分发挥“2+1+1”联动机制、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保山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把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穿起来,整合组织、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其他监督,通过“巡乡带村”“巡审联动”等方式,推动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向村(社区)延伸,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
聚焦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加强政治巡察,修订完善保山市巡察工作5年规划,出台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政治巡察。五年来,全市共开展11轮常规巡察、巡察市级党组织81个,实现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全市巡察发现问题19950个,移交问题线索867件,立案查处313件,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6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249件次,立案26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9人,留置140人,移送司法机关142人。
同时,推动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制度化,为5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5年来,保山市各级党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如今,“责任”二字愈加清晰,愈加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