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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云南法院倡导使用线上“云解纷”指尖“微法院”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9日 20:36:22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以下简称《诉讼提示》),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将全力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因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全省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执行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诉讼提示》倡导,对有纠纷寻求司法帮助的,建议首选“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用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诉讼的,建议减少出行,优先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和云南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案件查询和网上开庭等,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提供材料。

  《诉讼提示》建议,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优先通过网上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庭、听证、询问、调解等诉讼活动,如法官安排网上庭审活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求到法院开庭审理的,原则上延期审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认过电子送达地址的,法院将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疫情防控期间,一般不组织开展现场执行行动。

  此外,在执行案件办理中,财产查控措施应当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中进行。因情况紧急必须申请财产保全的,可拨打12368电话,由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手续。有申诉信访事项,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表达诉求,法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对有诉讼服务需求的,可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对有投诉、举报和建议需求的,可拨打电话0871-64095803和0871-64095320。如确需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建议采取防护措施,戴上口罩。

  据悉,28日起,全省各级法院已有序开展“零报告”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将疫情防控情况及人员信息形成报告,每天18时前及时上报云南高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同时,全省法院还充分运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信息互动平台,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配合所在社区各项排查和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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