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保命钱,关系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保值增值工作是做大社保基金“蛋糕”,保障基金可持续运行的渠道之一。云南省始终高度重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通过出台管理制度、优化存储结构、开展社保基金竞争选择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保值增值管理。近年来,随着经济宏观政策和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调整变化,财政部对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中央管理改革要求,不断深化提升云南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管理水平,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云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深入推进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管理改革,持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一是公平公开,扩大银行范围。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改革现行在专户开户银行间选择的模式,扩大了定期存款银行选择范围,面向所有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开展竞争,要求参与银行具备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等条件,同时,增加了定期存款银行数量。通过扩大银行范围,促使银行提供更优质、规范的服务,进一步推动财政部门与银行合作,增强银行对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参与支持度,激励银行不断加大支持地方经济的力度。
二是保障安全,实行存款比例控制。扩大定期存款银行范围后,银行间自身经营管理状况的较大差异增加了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社保基金作为“高压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基金安全。因此,通过实行存款比例控制机制,即各定期存款银行当期分存金额及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余额均不得超过财政部门设置的控制比例,最大限度防控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三是综合评定,增加评价指标。通过合理设置经营状况、利率水平、地方经济贡献、服务水平等评定指标,综合评价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利率报价综合收益、对云南省内小微企业及涉农等领域贷款情况、提供社保基金存款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综合评价法能够更加科学、全面地考核银行整体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基金存放安全、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