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迎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信息的准确性、鲜活性、唯一性、权威性。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州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相关要求,元谋县公安局决定从5月29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逐户审核常住人口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全县常住人口户籍进行审核,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民警入户核查或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审核。
二、开展重复户口清理注销工作。凡持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重复(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凡是9月1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户籍、虚假户籍并积极纠错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开展应销未销户口清理注销工作。凡已征兵入伍、死亡、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境)定居等按照规定应该注销户口却未注销的人员,本人或其亲属在8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时主动申报注销未销户口;不主动进行申报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依规依程序进行注销。
四、开展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工作。凡在本县居住且曾在本县登记过户籍的中国公民,现因各种原因无户口登记的,本人须在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咨询、申报和登记办理户籍手续。
五、开展差错户口登记项目纠正工作。如果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户籍资料,变更姓氏和民族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六、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凡已达到合法稳定住所、投靠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将户口迁移至实际居住地。
七、开展人户分离、空挂户信息核实清理工作。人户分离、空挂户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更正。
八、开展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出生登记工作。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母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九、开展年满十六周岁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清理工作。凡是年满十六周岁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的居民,应当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并采集录入照片。
十、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如果属于元谋县以外的户籍人口,在元谋县居住、暂住的,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申办居住证。
十一、开展户口整顿线索征集工作。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户口整顿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此次信息核对工作,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