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杨萍 摄
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4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要“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值得关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钟耕表示,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省大量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资金紧张问题进一步凸显,为了切实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省工信厅正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对原来制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扩大风险补偿的适用范围,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的原则,分三类确定风险补偿范围:
第一类是原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里面明确的中小微企业;
第二类是纳入名单制管理的企业,包括年初已经确定的疫情防控的重点名单制企业,以及《措施》中明确的名单制企业;
第三类是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对口项目,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陈钟耕解释说,在企业划型上,相当一部分已经突破了原来的中小微企业范围。同时,还对名单制企业还会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并且补偿比例会考虑适当调高,最终目的就是在当前的特殊时期对实体企业实实在在的加以支持,真正用好、用足、用活风险补偿政策,让银行更有积极性,让企业更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