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6〕4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健康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建设健康云南,根据《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定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扬优势、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云南篇章夯实健康根基。
到2030年,健康优先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公共卫生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医疗卫生发展方式全面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健康水平持续向优,健康环境优于全国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增幅保持全国前列,为2035年建成均衡普惠、优质高效的健康云南打下坚实基础。


二、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深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
完善保障健康优先发展政策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健康观,加强健康自塑和管理。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健康科普专家库建设,丰富高质量健康科普供给,规范互联网科普行为。深入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和健康体重管理行动。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完善戒烟服务网络,加强青少年控烟,到2030年,力争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0%。深化全民健身行动,完善15分钟健身圈,健全运动促进健康机制,提升体卫融合中心标准化水平,建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挥中医药健康促进作用。健全伤害监测网络,推进公共场所和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预防和减少儿童、青少年溺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做好重大疾病综合防控
加强慢性病、传染病、精神心理疾病等重大疾病源头防控。推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质增效。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完善早筛早诊早治体系。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培训和适宜技术普及。发展慢性病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加强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和健康管理单元建设,推广“人工智能+慢性病管理”应用,强化多病同防同治同管。开展第六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呼吸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及疫苗可预防疾病等防控行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云南建设。建好省级12356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效能。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三)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提升生育健康和托育服务品质。加强育龄人群生育力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规范不孕不育诊疗服务。深入推进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创建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和生育友好医院。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服务宣传。
增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妇女健康服务。深入推进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推进适龄女童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服务能力。持续巩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效。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深入实施云南省儿童青少年“六健”促进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健全儿童急救体系。保障季节性疾病高峰期儿科医疗服务。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力争310家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标准。
加强职业人群健康保护。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新业态职业健康监管。加强外出务工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和跨境务工人员职业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建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网络,提升职业病防控综合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院(所)、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分工协作。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
优化老年健康服务。深入实施老年口腔健康、听力健康、合理用药、痴呆防治等健康促进行动。提升老年医学科服务能力。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发展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建设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完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推动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力争创建6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4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长期护理服务供给。推进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促进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健康。完善低收入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政策,及时将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全国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做好分类救治。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升健康服务能力。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提升眼健康、耳和听力健康服务能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优化就医环境和流程布局,推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诊疗。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完善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持续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健全药学服务协同网络,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推广“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资源服务共享。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容,规范开展家庭病床、上门服务。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有序就医,以州(市)为单位,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转诊会诊中心建设,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

三、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一)提高传染病联防联控能力
健全多部门、跨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保持常态化运转和高效平急转换。完善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提升边境(口岸)公共卫生能力,强化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加强新型病原体跨物种传播预防和应对。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高监测预警和快速处置水平。
(二)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培训。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提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依托省级疾控机构,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协作平台。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驰援能力。
(三)强化急诊急救和血液保障能力
健全院前急救网络,加强救护车配备,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推进紧急医学救援、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协同融合。建强医疗应急队伍,完善个人携行装备,提升多场景救治能力。加强重点行业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水平,加强公众培训。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健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激励机制,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优化采供血服务网络和血站布局。健全血液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血液供应调配机制。
(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强化野生菌、草乌等食用风险分级管理。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深化跨部门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加强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强化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实施中药(少数民族药)地方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五)保障生物安全和信息安全
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生物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深化国际合作,保障沿边跨境生物安全。推动数智化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建设,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

四、加快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聚焦常见病诊疗、慢性病管理,强化健康“守门人”作用,因地制宜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稳定和优化二级医院发展,支持城市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心理)、儿科、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短缺服务,强化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纽带作用。发挥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三级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提升科研能力。控制三级医院规模。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
(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统筹行政区划调整、人口特征、旅游旅居、地理交通、健康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强化对公立医院床位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严格控制在医疗资源富余地区新增床位。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重症、精神、康复等薄弱专科领域倾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服务床位占比。鼓励紧密型医联体统筹床位资源配置。严禁公立医院超规划建设和违规举债建设。

(三)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拓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以中心村卫生室为重点,加强智能终端和可穿戴设备配备。加强巡诊车、移动手术室等配备,提高巡回医疗服务能力。
(四)实施医疗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
健全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三级医院指导支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康复护理服务网络,增强康复护理服务可及性。加强康复护理人才配备。到2030年,力争每10万人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分别达到9人和16人,每个县(市、区)有1个设置规范的康复医学科病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现康复服务功能。
(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强化疾控资源配置,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云南)。推进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试点,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理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运行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全覆盖。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健全现代化口岸公共卫生体系。构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发展航空救援,完善以昆明市为中心、其他州(市)为支撑的综合救援网络。
(六)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建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三级医院提质增效,推动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争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优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布局,加强州(市)级医院重症、创伤、肿瘤等专科建设。完善“省管县用”和“组团式”帮扶机制,强化县级医院学科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七)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
支持省级中医医院提质扩容,提升州(市)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到2030年,80%以上的州(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6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内涵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西医协同融合,提高治未病服务能力,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五、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扩大开放
(一)深化“一带一路”卫生与健康合作
积极参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持续开展“光明行”、“爱心行”等“小而美”项目,加强和创新卫生援外工作,深化中国(云南)援乌干达医疗工作。用好各类向南开放平台,促进重大疾病防治、医学教育实践、传统医药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加强国际宣传,以健康云南建设的生动实践,讲好健康中国故事。
(二)提升国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高水平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持续遴选国际医疗服务试点机构,开展国际医疗保险资质认证,推进商业保险直付。用好自贸试验区特许政策,拓展国际医疗卫生发展空间。
(三)提高边境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国门疾控”建设。办好“国门医院”。支持边境州(市)、县(市)有序开展跨境医疗卫生服务,拓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服务,推进跨境医疗“绿色通道”建设。
六、激活卫生健康发展动能
(一)加强多层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好配强各级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持续优化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医务人员队伍。培育和遴选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及“兴滇英才”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加强儿科、精神、康复等薄弱学科和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适宜人才、“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和薄弱学科人才队伍。深化与行业先进机构对接合作,推广“东部管、云南用”等柔性引才路径。深入实施“银龄医师”计划。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用好部省和省校战略合作、沪滇协作等平台,优化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聚焦慢性病、新发突发传染病、高原病防控等,建立重点攻关任务清单,系统推进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有序开展干细胞治疗、异种器官移植、脑机接口等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
(三)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
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深度共享和分领域安全利用。建成覆盖省域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省域数字健康底座,实现医学影像实时调阅、慢性病智能管理、公共卫生信息对接联动和智能化穿透式监管。推动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数据实现居民本人实时查询。统筹布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智化建设。推动临床专病人工智能语料库、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培育特色数据标注产业基地。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经典名方等收集整理和研究利用。建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发挥少数民族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争取国家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内涵建设,开展循证研究。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中医药标准研究。推进中医药产业高水平发展,争创国家级高标准中药原材料生产基地,以“云岭名方”为重点,推进民族药、创新药及院内制剂研发转化。
(五)加快健康产业扩能提质
发展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与国家驻滇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新机制,加强政产学研联动,推进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体类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等研发转化。强化医工协同,推动医疗器械、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
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立足资源禀赋,推动健康与养老、文旅等产业融合。培育康养旅居、健康休闲、中医药健康旅游、健康科普研学等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旅居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拓展入境健康消费。
打造健康服务新产品。深挖云药资源价值、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云药膳”品牌,丰富养生茶饮、本草咖啡、中药美妆等健康生活品类。结合体育品牌赛事、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等,培育运动促进健康新产品。
拓展健康服务新模式。围绕多样化健康需求,加强个性化健康服务供给,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智技术,创新婴幼儿照护、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模式,拓展远程诊疗、互联网医疗、智慧监护等服务。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互补发展,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积极将医疗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保险保障。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与康养旅居、养老旅居等配套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

七、加强卫生健康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拓展爱国卫生运动成效
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纵深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爱国卫生专家智库建设,创建一批全国健康城镇。运用数智赋能、健康积分激励等手段,丰富群众参与场景。加快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促进健康管理融入基层治理。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健全跨部门常态化协调机制,以健康为中心,推动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实施“编外院长”制度。发挥玉溪、楚雄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引领作用,以州(市)为单位,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暨“学三明、抓医改”揭榜攻关项目。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完善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稳定投入政策。强化公立医院债务风险防控。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推动“三个结构性调整”。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公立医院按要求推进改革。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区域总额预算,健全医共体总额付费机制,完善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差异化支付政策,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医院良性运转,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稳中有降。
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管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丰富药品配备品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信息监测预警,协同完善分级应对机制。
(三)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加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机构运行、从业人员等综合监管,开展母婴保健、互联网诊疗等医疗卫生服务分类监管。健全监督执法联动会商和数据共享机制。创新监管手段。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强化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
(四)加强医学人文关怀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文建设,开展医学人文教育和培训。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加强队伍作风与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讲好云岭医者故事,选树先进典型,厚植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制度,改善患者支持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加强患者和家属预期管理,完善医疗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深化平安医院、清廉医院建设。
(五)夯实卫生健康法治保障基础
完善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爱国卫生、无偿献血和健康影响评估地方立法,推动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修)订。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八、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卫生与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规划监测评估,充分运用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云南行动监测评价成果,密切跟踪规划任务进展,完善反馈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积极营造共建共享高水平健康云南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