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隋鑫)记者10月28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计34条,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立法目的、主要上位法依据和本条例适用范围。
二是科学界定红色资源,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史志、文旅(文物)、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体育、档案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是建立红色资源调查认定制度,经评审、公示程序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以及红色资源名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列入新发现资源,及时调整灭失、损毁致使价值丧失的资源。
四是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人;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展览展示;推进红色文化进校园、进干部培训课程;加强红色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开发旅游创意产品。
五是明确破坏损毁红色资源、歪曲丑化红色资源、假冒红色资源公开展览展示等8项禁止性行为,规定3类禁止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设定行政处罚措施,明确执法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