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提起人民调解员岩摆,各族乡亲常这样评价:“岩哥就像家里人,用我们本民族的语言讲法律,听得懂、信得过。”

勐马镇距勐啊国境线仅 22 公里,傣族、拉祜族、佤族群众世代在此聚居。不少年长村民不通普通话,语言隔阂,一度成为基层普法、矛盾调处的一道屏障。生于多民族村寨的岩摆,是佤族,熟稔汉语、傣语、拉祜语、佤语四种语言。这份难得的语言禀赋,让他成为边境基层治理中联通法理与民心的“翻译官”、各族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从村寨带头人到专业调解员
从小在多民族环境中长大的岩摆,身为佤族,却精通四种语言。从村小代课教师到村党总支书记,再到调解员,二十余年间他从未离开边境基层。
早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时,他就在司法所指导下兼任人民调解员,一干就是十多年。这段“书记+调解员”的经历,让他既懂法律政策,又熟边境村情。谁家有难处、哪块地有历史遗留问题,他心里都有一本“民情账”。他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法学专业专升本学习,从“凭威望办事”的村寨带头人,成长为“靠法律化解矛盾”的专业综治骨干。

把法条“翻译”成乡亲听得懂的话
担任人民调解员后,岩摆结合司法所法治宣传重点,把《民法典》里人身损害、土地权属、婚姻家庭、赡养老人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逐字逐句“翻译”成各民族语言:对傣族讲傣语,对拉祜族讲拉祜语,对佤族讲佤语,对外来务工人员讲汉语。
火塘边、院坝里、田埂上,群众在哪里,他的普法讲台就设在哪里。每到一个寨子,他先听大家愁什么、争什么,再把法律条文对应着讲。村民扎某说:“岩摆用我们的话讲法律,一听就明白,我们信他。”
把矛盾化解在火塘边
今年7月,东乃村拉祜族村民娜某的丈夫在帮亲戚扎某伐木时意外身亡,双方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补偿问题争执不下。岩摆没有急着“断是非”,先用拉祜语安抚:“人走了,情分不能断,娃娃以后还要靠大家。”一句乡音,让双方慢慢平静。随后,他一笔一笔核算抚养费用,用拉祜语反复讲解人身损害相关法律规定。多轮上门、火塘边促膝长谈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
娜某握住岩摆的手说:“幸好有岩哥,用我们听得懂的话讲法律、摆道理,化解了我们两家人的矛盾。”协议签订后,他又协助司法所做好回访、归档,确保案结事了。
岩摆常说:“我自己就是从寨子里走出来的,群众的难处我懂。”他调解纠纷有个特点:先讲情、再讲理、后讲法。这正是司法所培训中反复强调的“法理情融合”工作法。同事们说:“再难的纠纷到了岩摆手里,他都有耐心、有办法。”
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依托镇综治中心平台,在司法所业务指导下,岩摆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把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他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能当天办的绝不拖到第二天,能上门办的绝不让群众多跑路。最远的一次调解,他骑摩托车走了两个多小时山路,到了寨子天都黑了,就着火光谈到了后半夜。
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岩摆先后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开展多语普法宣讲180余场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他一次次跋山涉水的上门走访,也是勐马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注脚。
火塘的火光照着他黝黑的脸庞。岩摆合上人民调解记录本,又往下一户人家走去。二十余载寒来暑往,他扎根边境村寨,把司法行政的触角延伸到火塘边、田埂上,把人民调解的温情送进群众心坎里。
四种语言,架起法理与民心的桥梁;一双脚板,走出司法为民的边境山路。火塘不熄,脚步不止——他守护的,不仅是一寨一户的安宁,更是法治边疆的和谐稳定。
云南网通讯员 沈晁毅 段银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