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市宁洱县普洱民族团结园里,那块高142厘米、宽66厘米的石碑静静伫立。碑面斑驳,“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誓词依然清晰如昨。
七十余年前,26个民族的48名代表在此剽牛盟誓,分别用汉文、傣文、拉祜拼音文等,在写有誓词的红布上签下姓名,由此开启了云南民族团结的史诗篇章。七十余年后,从普洱到西双版纳,从大理到迪庆……云南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另一种方式续写着这块碑的新时代故事。
一块碑与一部法
《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是云南民族立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实践。

立法之路并非坦途。“最初想从‘誓词碑精神’入手,但该‘精神’不在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宁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江回忆,在省人大民族委多次指导下,最终条例命名聚焦“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这件没有先例可循的单行条例如何立得住?宁洱县人大给出的答案是“开门立法”。立法之初,宁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全县9个乡镇、54家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征求意见,多条建议被采纳使用。这部仅20条、3500字、不分章节的“小切口”单行条例,构建起“文物实体保护、史料挖掘研究、宣传教育传承、文旅融合发展、跨区域交流协作”的全链条制度体系。
宁洱县的立法实践,只是云南民族立法宏大版图中的一块拼图。云南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最多、民族立法工作任务最重的省份:现行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10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180件,民族工作法规数量居全国前列。
省人大民族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云南人大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立法工作全过程,完善民族法规制度建设,统筹立改废,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出台《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和实施办法,明确强调对法规制度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进行全程审核把关。出台《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办法》和《立法中评估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单行条例立项评估机制。
誓言的时代回响
誓词碑前,哈尼族盟誓代表方有富的儿子方财兵指着碑文,为新一批访客讲述这块碑背后的故事。2017年,方有富去世,方财兵接过父亲的接力棒,成为义务讲解员。平日里,他忙着跑网约车维持生计,但只要接到讲解通知,就赶回民族团结园为各地访客讲述过去的故事。“我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就是跟对了共产党,在誓词碑上签下名字。民族要团结,才能过上好日子!”方有富临终前的话犹在耳畔,激励着方财兵将这份信念传递给更多人。

《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施行一年多来,宁洱县整合了盟誓代表后代、党校教师等多方力量,组建起一支16人的特色宣讲队伍,累计开展研学实践40余场,覆盖师生1.3万余人次,组织宣讲85场次,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同时,联合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史料挖掘、文化研究等工作,目的就是让誓词碑背后的历史文化“活”起来、传下去,让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深入人心。
从条例起草到正式施行,坚持以法治推动着誓词碑文化赓续绵延。而如何让“民族团结”从碑文里走出来,走进各族群众的柴米油盐,考验着人大履职及基层社区治理的智慧。
民族团结誓词碑所在地——宁洱镇西城社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单翅不会飞,独脚不会跑。”这不仅是宁洱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西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应思的座右铭,更被他融入社区治理的每一项工作中。
与民族团结誓词碑一街之隔的利民小区,聚居着15个民族共675户、1358名群众。这里原本是三个相邻却互不相通的小区,长期被一堵围墙分隔,也阻断了各族群众的往来。近年来,借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围墙被拆除,公共空间得到拓展,曾经脏乱差的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各族群众的心也贴得更近了。
马应思坦言,改造之初居民矛盾确实不少,在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的同时,县人大专门组织人大代表进小区,倾听群众诉求并开展民族团结普法工作,逐步化解了各类矛盾。如今,利民小区已成为当地互嵌共融示范小区,实现从物理空间共融到文化、经济、生活共融,推动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雨林深处 履职有声
从宁洱县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的雨林薄雾未散。
这里曾是基诺族群众世代守护的绿色家园,如今一条条徒步线路蜿蜒穿梭在参天古树之间,基诺族青年向导领着游客辨识野生动植物,体验基诺族传统射弩项目。据统计,2025年基诺山乡共接待游客6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6亿元。全乡45家徒步运营企业、1200名向导,带动3500余名村民家门口就业,从业人员年均增收5万元。

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法治力量的护航。《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明确,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保护和合理开发相结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突出热带雨林风光和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为持续推动雨林徒步这一现象级文旅项目实现绿色健康发展,当地政府还相继出台《西双版纳州雨林徒步管理制度(试行)》《景洪市雨林徒步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对线路选址、环境保护、运营标准实施全流程管控。“我们推行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安全保障、统一价格指导的集约化运营模式。”基诺山乡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党支部+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当地群众全方位嵌入产业链。
近年来,为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等一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单行条例,推动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群众增收,增进各民族福祉。
雨林深处的产业实践,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发展中联结得愈发紧密;而在普洱市思茅区倒生根社区,人大代表则用“微心愿树”把履职做到群众心坎上。倒生根社区是一个多民族混合聚居的城郊结合社区,居住着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傣族等16个民族的群众。社区门口一棵榕树上挂满了“心愿卡”——“想要一床夏凉被”“想要一副老花镜”……这个被称为“微心愿树”的载体,10多年来已帮助居民实现25000多个心愿,惠及群众5万多人次。南屏镇倒生根社区党委书记郭俊介绍,这棵树也是当地人大代表收集市民心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窗口,一些好的建议还形成了代表议案、建议,解决了更多民生问题。
同心路上 越走越宽
从一块碑到一部法,从一个社区到一片雨林,云南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们正在用不同的方式回答同一个命题:如何让“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誓言,在新时代继续生长。

2025年4月,依托人大代表工作站,省人大常委会在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和洱源县三营镇等地创新设立9个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目前,各联系点已逐渐成为政策宣传与普法的前沿阵地,民意收集、办理反馈的直通桥梁,民族事务治理的基层枢纽,最大程度放大了民族工作的集成效应。
在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设为民族团结进步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示范区建设,并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在迪庆,州人大常委会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必考内容,以考促学推动法律落地,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2026年9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条例自2019年施行以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对照新出台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内容,增加了鼓励和支持开展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宣传宣讲、推动文旅和文体深度融合、区域间协调联动等方面的规定。
七十余年前,26个民族的代表在宁洱剽牛盟誓时,他们许下的是“平等自由幸福”的愿景。七十余年后,云南各级人大正以法治之力、代表之责,让誓言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丰碑如磐,誓言永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中所期望的那样,“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各族儿女在同心团结的大路上正越走越宽。
云南网记者 宋金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