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转型为牵引,以依法治档为保障,深化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努力开创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
到2030年,档案工作数字转型迈出实质步伐,档案信息化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档案治理规范有效,局馆协同联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档案资源丰富优化,全省档案资源总量较“十四五”时期增长20%以上;档案利用服务高效便捷,档案开放程度、开发水平和服务质量整体跃升;档案安全防线稳固可靠,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档案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作用更加坚实。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
1.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将档案工作有效融入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务网络、云平台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省数字档案馆,有序建设州(市)数字档案馆和党政机关数字档案室。鼓励建设县级数字档案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建成30家以上数字档案馆(室)。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建设区域性数字档案馆系统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档案资源资政智慧服务平台。
2.加快档案资源数字化转型。加快档案机读目录建设,馆藏(室藏)档案机读目录覆盖率达90%以上。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全省馆藏数字化档案总量增长30%以上。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优化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归档功能,扩大使用归档功能覆盖面,全面完成州(市)级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试点工作,持续推动电子公文单套制归档和移交。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保险、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电子文件和业务数据归档工作。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归档管理。
3.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档案业务领域的应用,拓展“人工智能+档案”,积极审慎打造智能著录、检索、编研、开放审核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文本、音频、视频等多模态档案内容识别,推进档案数据化,开展档案数据治理,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省档案馆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应用评估机制,加强档案领域应用人工智能算法的安全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
(二)深化档案治理体系建设
4.落实档案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党管档案工作制度。压实党委办公厅(室)主管档案工作职责,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督促落实作用。保障州(市)、县(市、区)档案工作力量,强化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能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局馆协同机制和联动工作模式,定期研究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档案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执行责任。
5.完善档案制度规范。加强档案资源、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专业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民生档案制度供给。修订《云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完成省级档案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鼓励各级档案部门参与全省性制度规范和重大问题研究。
6.强化档案执法普法。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云南省档案条例》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档案执法人员培训,编发档案违法典型案例。规范档案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依法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创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9”国际档案日等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7.加强档案监督指导。强化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和分类指导。实施第二轮市县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产业发展、边疆治理、民族团结、生态环保、改革开放等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乡村全面振兴档案工作,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开发区档案工作,规范园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档案的归集和保管。加强对能源、水利、交通、政务信息化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服务指导,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三)深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8.持续丰富档案资源。继续做好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及构建具有云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工作档案的管理。做好党代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档案收集工作。加强滇中引水工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做好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归档。指导做好党内集中教育、巡视巡察等档案的收集。深化公共数据、业务数据、电子票据、电子证照归档工作。
9.优化档案资源结构。档案馆适时修订收集档案范围细则,扩大档案移交机构和档案门类覆盖面,加强电子档案及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门类档案的接收进馆。注重归集“兴滇润边新时代文明实践带”建设行动、“同心共圆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文化兴滇”行动等重要工作档案。重点征集反映红军长征过云南等重要历史事件,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澄江化石地等文化和自然遗产,以及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充实与东巴古籍、彝族文献、南侨机工等国家记忆有关的档案文献,丰富傣文贝叶文献等珍贵档案的内容。通过依法接收、寄存代管等方式,推动移民、拆迁等民生档案和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档案向基层综合档案馆汇集。
10.强化档案资源管控。全面完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审核工作,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制定修订工作。规范机构改革、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等档案归属流向,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工作。健全归档工作机制,落实归档责任,规范档案门类划分,提升档案移交时效性和整理规范性,实现文件材料应归尽归、档案应收尽收。
(四)深化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1.做实档案开放工作。健全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制度,落实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压实档案移交单位或形成单位开放审核责任,做好未进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档案开放审核质效,全力完成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新中国成立前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土地确权等应开放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
12.做强档案开发利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高质量编报资政信息。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档案宣传纪念活动。聚焦传承红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思政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等,深挖馆藏(室藏)档案资源,通过展览展示、新媒体传播、公益讲座、图书出版等方式,有形有感有效讲好档案故事。持续做好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云南记忆”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优质高效完成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项目。加强基础编研工作,开展综合档案馆全宗指南或档案馆指南新一轮编制工作。深化省市县联合编研工作模式,推出一批高水平档案开发成果。
13.做优档案服务质量。完善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优化查询流程,建立利用效果反馈机制,持续提升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应用质效,推动档案资源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充分应用档案数字化成果,推动档案利用从实体查询向数字化、电子化查询转变。深化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共享利用,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馆藏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全省馆藏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档案资源资政数据库,探索推进档案资源共享和联动开发。
(五)深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4.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建强用好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积极化解档案库房安全隐患问题和“胀库”风险,推动省市县综合档案馆的改造升级或规划建设,按程序申报立项实施。推动档案馆完善设施设备,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管控水平。推动各单位和开发区设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档案库房。推动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符合规定要求的区域性档案数字化集中加工场所。
15.加强档案安全风险防控。落实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常态化排查整治火灾、水灾、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强化档案实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数字档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强化涉密档案、外借档案管理。加强对重要珍贵档案的预防性保护、抢救性修复。推动制度化开展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建立常态化备份数据更新、校验机制,完成146个综合档案馆在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的备份工作。探索档案数据资源长期保存策略、技术。压实档案服务外包委托方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和风险防范。
16.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档案安全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制度,制定《云南省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安全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数据灾备恢复演练和培训。
(六)深化档案教育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7.加强档案教育培训。构建分级分类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好用好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抓好年度全省档案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用好“党办大讲堂”和“云岭兰台讲堂”,开展“线上+线下”分区域、分领域、分专业培训。依托综合档案馆打造档案人才实训平台。开展档案保护技术人才培养培训。
18.加强档案科技创新研究。强化实用性、创新性导向,围绕档案治理、信息技术运用、实用性保护技术等重点选题或关键问题,设立科技项目,加强课题研究。重点支持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国家档案科技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省级档案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支持省档案馆创建档案研究重点实验室。
19.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档案人才队伍。建立并动态更新全省档案专家库、人才库,做好全国档案系统“三支人才”队伍人才储备。培养实用型人才,开展全省档案职业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积极引进信息技术、法律、文献保护等急需专业人才,培育“档案+X”复合型人才。健全档案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配合做好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畅通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通道。支持档案高等教育发展,探索依托高等院校为基层综合档案馆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培养藏文、彝文、傣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历史档案文献研究人才。
20.拓展档案工作交流合作。依托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深化西南五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推动档案部门与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资源互通、研究协作,加强与文博、图书等档案保管机构的协同联动。深化省市县档案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业务交流。支持档案学会发挥学术交流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我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档案工作。各级政府要支持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档案管护工作经费,支持档案馆库和信息化建设。省档案局要加强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省档案馆要加强对州(市)、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的业务帮扶,组织落实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