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②丨扬尘污染及安全隐患整治案

编者按
为深入落实《云南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 “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总结协作机制运行成效,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与涉铁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云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系列展播,供各地学习借鉴,持续凝聚共治合力,健全长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案例二
中老铁路玉溪段沿线扬尘污染
及安全隐患整治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双段长+双检察长 一体化办案 扬尘污染 路地企协同
基本案情
中老铁路是我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国际大通道。玉溪段一处大型物料堆场紧邻铁路线路,总面积约25500平方米,场内水洗沙、白土露天堆放,部分防尘网破损、压实不到位,物料堆体最高点超出铁路桥桥面。堆场产生的扬尘会降低供电接触网绝缘子绝缘性能,轻质杂物易被大风吹入铁路线路,汛期堆体还存在冲刷挤压桥墩的风险,多重隐患直接威胁国际列车运行安全。铁路部门多次下发整改通知、签订安全协议,但受物料转运成本制约,企业整改积极性不足,安全隐患长期未能消除。


整改前
“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共治情况
2023年11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事立案,组建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办案组,对案涉线索进行交办。检察机关接收线索后,运用无人机航拍、数据研判、跨部门协查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查实堆场距离铁路线路最近处不足50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
检察机关依托“双段长+双检察长”联动平台,先后三次组织路、地、企三方座谈沟通,充分听取企业实际困难,摒弃 “一刀切” 整改模式,创新制定 “部分搬离、场区后移、逐步消纳、生态覆绿” 综合治理方案。2024年2月7日,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压实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防尘、防溜塌措施,并组织开展辖区同类堆场全覆盖排查整治。


整改后
在多方协同推进下,企业完成高危区域物料清运,转移水洗沙1.5万立方米、白土4万立方米。对留存物料采用双层防尘网、埋桩加固等方式规范管控,并同步开展植树绿化。2024年3月27日现场核查确认,案涉隐患全部消除。行政机关同步完成辖区内同类堆场排查整改,开展铁路安全与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常态化巡查台账。
典型意义
本案依托“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凝聚路地企三方治理合力,精准守护 “一带一路” 跨境铁路安全。坚持预防性监督理念,在风险演变为安全事故前提前介入、源头管控,筑牢铁路安全第一道防线。秉持善意文明监督原则,统筹公共安全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整改方案、降低企业改造成本,实现铁路安全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双向共赢。以个案治理带动全域治理,建立长效巡查监管机制,为跨境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与安全治理打造出路地协同、标本兼治的实践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