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年前
甲骨文刻下先民对安康生活的祈愿
今天这份期许有了新的注脚

近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云南省“十五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提出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
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
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一起看——
在人口流入地优化布局一批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薄弱幼儿园,鼓励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支持偏远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办好必要的山区和边境地区小规模学校
通过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特教班、增设村级送教服务点等方式,解决农村、偏远地区残疾儿童“上学远”问题
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在旅游热点地区,加强急诊、急救和应急医疗资源配置
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医生派驻
加强加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慢阻肺病患者等重点人群随访服务,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提高到90%以上
办好“家门口”、“厂门口”、“校门口”就业服务,向村(社区)、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延伸,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紧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及早开展政策性岗位招录和就业服务,组织求职能力实训、企业参访、“百家名企”招聘等活动
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所在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全面落实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基本医保政策,按户籍人口同等标准落实地方财政补助
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落实生育津贴制度,持续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参保人和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
补齐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空白,推动有需求的州(市)建设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优先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为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
适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加快完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发展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依托乡镇养老机构改造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早孕关爱门诊,为早孕女性提供产科、妇科、超声检查等“一站式”服务
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开展戏曲进乡村、电影公益放映、广电惠民服务等活动
用好博物馆和文化遗产地等资源,开展全民艺术普及、非遗体验等服务
重点打造陀螺、射弩、抢花炮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创新发展
对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推进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打造贴近群众的学法平台
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安置就业,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
重点补齐农村及偏远地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短板,针对偏远地区,通过增设遗体接运车、服务网点等形式,打通基本殡葬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家风教育,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未来5年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提高
统筹:张碧玉、连惠玲
策划:张倩
美编:周克杭
制作:唐维鹏
部分画面由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