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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5:46:45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从云南安宁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全面落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让来安宁的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归属感与幸福感。

  人才落户:先落户后择业,助力“引才聚人”。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取得初级以上职称、初级技工证书的技能人才,无需预先落实工作单位,即可凭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请落户至实际居住地的社区集体户,家庭成员均可随迁落户。

  就业落户:对于在安宁市城镇区域合法稳定就业的各类劳动者,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公务员录用批复、事业单位聘用批复,或法人本人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者银行流水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家庭成员可随迁落户。

  投靠亲友、租房与借住落户:在安宁城镇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征得房东同意且房屋空户,提供正规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户口可落户至租住房屋内;即使未征得房主同意,凭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证明即可迁入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本人及家庭成员均可一并随迁落户。

  购房落户:对在安宁城镇地区购置合法稳定住所(含商品住宅、商住房、公寓等),提供不动产权证,即可办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凭购房合同及发票等亦可办理落户,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均可落户。乡村地区居住落户:对于在安宁乡村地区实际居住但暂不符合乡村地区落户条件的群众,提供社区集体户兜底保障渠道,凭实际居住证明即可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全力保障群众在乡村地区的基本落户权益。

  同时,为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安宁公安推出多项实质性便民服务举措,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打破壁垒推行全市通办,群众不再受限于户籍地派出所管辖,可就近选择、随到随办。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省内跨区域迁移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现户口迁移“立等可取”;跨省户口迁移的,由两地公安机关审批后快速办结。主动下沉开展上门服务,针对职教园区、高新区等人员集中区,主动将服务窗口前移至一线,提供“上门办、集中办、预约办”的专属定制化户籍服务。

编辑:郭小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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