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资料区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资料区 >> 正文
“四农普”综合试点问题解答(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1:14:11  来源: 云南网

  1.在普查区内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安保人员等,常住在单位宿舍,户籍不在本普查区,也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偶子女都居住在外乡镇,是否属于本普查区清查摸底对象和普查登记对象?还是同配偶子女作为一户在外乡镇普查区清查和登记?

  答:如果常住在单位宿舍,户籍不在本普查区且没有农业生产经营,不是清查摸底对象和普查登记对象,但经济、生活与配偶子女连为一体,因此应在配偶子女所在普查区内清查和登记。

  2.无人居住的公房,无关联农户,是直接忽略还是做其他处理?

  答:核实后确定没有普查登记对象的建筑物,可以忽略。

  3.如果调查户家庭成员在调查年度内死亡,是否算家庭住户成员?

  答:不算。

  4.全家进城务工,名下有果园、林地,但在调查年度内未对果园、林地进行任何管理,也未采收水果或林产品,这户是否算经营农业?

  答:算,否则其经营的果园、林地会遗漏。

  5.一些粮站或企业收购粮食后进行烘干处理、存储、销售,这样算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吗?

  答:粮站或企业收购粮食烘干后再销售,不属于农林牧渔服务业;帮助农户烘干后又还给农户,提供的是烘干服务,属于农林牧渔服务业。

  6.本村常住户,同时也是农业企业负责人,如何登记?

  答:需要同时填户表和单位表。单位表填报由企业经营的农业生产情况以及单位基本情况等,户表填本户的农业生产情况和家庭成员、住房条件等,两张表填报内容不重合。

  7.农户间互相帮助、不支付工资,是否属于[L707]指标中的雇请人员?

  答:[L707]指标按实际情况判断,不论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支付工资,帮助时间累计超过30天就算。

  8.农户张三上半年租A的3亩地耕种,下半年租B的5亩地耕种,张三土地流入情况如何填写?

  答:土地流入是时期数,填写普查年度内流入的面积总量,是“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面积”的其中项。因此,张三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面积填8亩,流入土地面积也是8亩。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莫衍邹腊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