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3月23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走好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明确了我省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施工图。
《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提出23条具体举措,可主要概括为“1234”。
“1”,就是明确“一个总体思路”。即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产城融合、城乡统筹、特色发展、治理有效”的总体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产立城、以人兴城、以文润城、以美塑城”的工作路径和以“经营城市”的理念统筹规划、设计、建设、治理,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2”,就是设定“两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30年,城市体系更加协调,人居品质明显提升,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全省城市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3”,就是强调“三大保障机制”。一是构建“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工作格局,完善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建设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建立省级高端智库。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强化关键监管,搞好城市高质量发展试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4”就是部署“四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城市体系,激活城市发展潜力。城市不仅要“大”,更要“强”。二是加强规划设计,彰显美丽城市特色风貌。城市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三是做优城市建设,筑牢宜居韧性城市基础。城市不仅要“好看”,更要“好住”。四是深化治理创新,提升城市智慧运行效能。城市不仅要“安全”,更要“聪明”。
《实施意见》在发展思路上,实现了从“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的思维转变,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经营城市”的理念,算好“投入产出账”,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市场化机制,让城市不仅有“颜值”,更有“价值”,实现城市的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路径上,突出了“以水定城”的生态约束和“旅居云南”的特色导向。《实施意见》把“水”作为第一刚性约束,明确要求各地在确定城市规模、人口上限时,必须先算好“水账”。特别强调打造“旅居云南”品牌,把云南的区位和气候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宜居宜游吸引力”。
在工作方法上,强调了“先体检后更新”的城市有机生长模式。《实施意见》设“门槛”、留“乡愁”,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必须先找准“病灶”,然后“对症下药”,杜绝拍脑袋工程。强调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保护,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各族群众记住乡愁。
云南网记者 普建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