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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5:08:23  来源: “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云南高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

  4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主持学习。

  张宏伟指出,4月15日将迎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省法院要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展现司法担当。

  张宏伟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维护边境安宁、社会安定、生态安全、经济安稳、人民安康作为最大的政绩。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经得起检验的审判执行质效,切实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重大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

  张宏伟强调,全省法院要筑牢思想根基,以政治忠诚践行国家安全使命;要聚焦主责主业,以司法审判守护西南边疆安全;要延伸司法服务,以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风险矛盾;要锻造法院铁军,以忠诚担当夯实国家安全司法根基;要切实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大安全格局贡献力量。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中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相关内容。院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和“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交流发言。

  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同志,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责任编辑:莫衍邹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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