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连日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迅速行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
省民族宗教委要求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以集中学习结合个人研读的形式,学原文、学专家解读,引导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内涵,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周例会等分层分类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官微,“今日民族”“云南民族时报”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原文,搭建线上学习平台,营造学习宣传氛围。
下一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组织专题学习,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重点,努力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