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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在云南,跨区域园区协作税收收入如何分享?权威解答→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0:15: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张梅焕)6月26日,云南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协作发展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园区协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跨区域联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要素链的高效整合。云南省非常欢迎和支持省内外的企业、资本和机构,来云岭大地进行合作共建园区、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共同促进跨区域园区的健康发展。

  在云南,跨区域园区协作产生的税收收入如何分享?发布会上,云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从三个方面作出解答。

  第一,明确权责利统一原则,夯实税收分享基础。园区利益共享机制是跨区域产业协作的重要驱动力,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可以有效推动资源要素高效流动与区域协调发展。财政部门积极支持跨区域园区协作发展,在跨区域税收分享方面,合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前提,以各合作方在园区建设中的实际投入为依据,重点参考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要素,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分享税种、比例、期限、计算方式等细节,为税收分享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构建多层次分配路径,打通税收分享渠道。一是省内跨州(市)协作方面,省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各地进行园区税收分享的办理。即省级财政通过收支调配,将园区企业缴纳的相关税收,按约定比例在各州(市)间分配。二是州(市)内跨县(市、区)协作方面,参考省内跨州(市)协作,由所在州(市)财政部门比照办理。三是跨省协作方面,省财政厅积极协调财政部,在报财政部备案或审批后,通过中央与省的财政划转进行办理。

  第三,推进区域间转移支付,实现税收共享共赢。为确保税收分享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进一步完善动态调整与利益补偿机制,各方可通过横向转移支付,对园区企业缴纳的税收进行划转,推动区域间从“行政分割”向“利益共同体”转型,实现税收共享共赢。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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