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18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增长面临的压力较大,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财政运行难中求进、总体平稳,在稳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3.2亿元,增长2.0%。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63.1亿元,增长2.0%。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2.7亿元,增长13.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8.7亿元,增长3.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8亿元,下降16.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5亿元,下降50.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99.1亿元,增长6.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61.8亿元,增长4.2%。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447.4亿元。统筹预算内投资21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782.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60亿元、增发国债400.2亿元等资金,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建设。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省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方面实现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67亿元。下达43.4亿元,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带动消费超324亿元。全省政府采购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额415.1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9.4%。支持推动涉企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需求超660亿元。
2.增强财力保障,统筹推进“三个定位”建设。下达资金767亿元,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等,加快民族地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达335.7亿元,增长14.4%,有力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下达71.8亿元,持续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重点工作。
3.注重创新引领,支持做优做强现代化产业体系。下达10亿元,支持一批工业投资和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下达10.3亿元,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下达1.6亿元,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下达资金0.5亿元,助力磷石膏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下达7.5亿元,助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下达7.8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下达磨憨、瑞丽和河口综合财力补助9亿元,给予3个重点产业园区2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4.加力提效施策,支持教育科技人才发展。2024年全省教育支出1197.6亿元,增长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补助政策,累计惠及学生约972.9万人次。新增专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开展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支持打造50所示范性“国门学校”,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下达45.5亿元,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重点领域。支持腾冲科学家论坛发展基金设立和举办2024腾冲科学家论坛。下达31.4亿元,推动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下达14.1亿元,增加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5.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827.8亿元。中央、省级衔接资金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分别为65.4%、52%、70.5%。下达38.4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持续推进“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374.4亿元惠民惠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直达群众“口袋”,惠及群众1423.4万人。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农业融资担保规模224.2亿元,助力破解“三农”融资难问题。管好用好38.2亿元上海援滇项目资金。下达23.3亿元,支持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双提升”。实施1328个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支持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7.7万座、卫生公厕3425座。下达33.8亿元,支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全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9亿元。
6.紧盯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全省民生支出522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下达30.5亿元,支持全省稳就业工作。下达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6.4亿元,扶持近4万人创业,撬动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94.9亿元,带动、吸纳就业超11万人。下达144.8亿元,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51.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7亿元,落实落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下达3.8亿元,支持实施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等项目。下达344.9亿元,保障各项养老待遇及时发放。支持146个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803个老年助餐点设施设备购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1.2亿元,稳步提高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下达10.4亿元,支持实施4.6万户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下达4.2亿元,对全省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7.坚持底线思维,支持筑牢安全发展底板。全年按时足额偿还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1629.5亿元。下达142亿元,支持新建177万亩、改造提升71万亩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机械购置和种质资源保护等,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下达98.6亿元,推进重点生产生活安全工程加快建设,全省90个城市实施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下达22亿元,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山体滑坡救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8.推动财力下沉,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年下达对下补助资金3884.8亿元,达年初预算的110.6%。将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等4项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将中央新增下划地方的水资源税收入10%部分全部留归县级。构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测、考评问责、紧急救助“五位一体”全链条管理体系。全年基层“三保”支出2840.3亿元,较上年增长2.4%,全省未发生基层“三保”风险事件。
9.提升管理效能,协同推进财政监督与改革工作。建立云南省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求,统筹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实现公务差旅全业务场景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制定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项管理制度,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有效发挥。修订完善省级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靠前发力。深入一线体验服务办事流程,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提速增效。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同时必须看到,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新的发展动能,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中央今年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对财政收入的增长形成积极支撑。但我省处于产业链、供应链的末端,预计经济回升向好带动收入增长效应将晚于、小于全国。同时,各类基本民生政策硬性增支较多,全省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发挥比较优势、用好后发优势,打好政策“组合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打造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着重把握六个原则:一是合力研政策,争取中央更多增量政策落地云南。二是奋力保重点,全力以赴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三是聚力防风险,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四是着力惠民生,矢志不渝提升人民群众福祉。五是全力稳基层,持续激发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六是加力抓改革,扎实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三)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7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2.0%。2025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6966亿元安排,较2024年自然口径增长1.5%,剔除增发国债资金退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以上。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5.0%。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50亿元,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2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降35.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5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21.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95.7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4.0%。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40.5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8.7%。
(四)2025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及重点保障政策
1.聚焦有效需求,着力提振消费增强投资效益。安排配套资金5亿元,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安排3亿元,进一步丰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体验场景。安排60亿元,推进高速公路“互联互通”等工程建设。安排35亿元,落实项目前期费滚动回收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安排30亿元,推进铁路“建网提速”工程。安排11.1亿元,加力支持迪庆州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亿元,支持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巩固提升”。安排33.5亿元,支持普通公路管养。安排2.5亿元,支持德钦至贡山公路建设、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安排1亿元,支持航线培育。安排50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提速。安排8亿元,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利工程建设。安排5.3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排3.2亿元,支持烟草行业援建水源工程建设。
2.聚焦转型升级,着力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增预算注入省级引导基金,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产业类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转变投入方式,用于重点产业母基金出资。安排2.7亿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安排2.2亿元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安排4.8亿元,支持新能源电池、绿色硅、绿色铝、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磷石膏综合利用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安排3.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安排10亿元,支持能源保供和煤电运行调节。安排12.5亿元,提升政府数字化水平。安排2.5亿元,支持昆明国际数据大通道建设。
3.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支持教育科技人才战略实施。安排298.5亿元,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安排35.8亿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10亿元,推进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4.聚焦共同富裕,着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安排80亿元,保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力度不减,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用好上海对口援助帮扶资金38.2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7.8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发展。出台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把中药材打造成云南“第二个烟草产业”。安排2.2亿元,支持农业融资担保。安排5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大力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动种业振兴发展。安排7.1亿元,支持粮食等物资储备。安排6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5.聚焦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民族团结和城乡融合建设。安排1.4亿元,支持民族宗教事务发展。拟下达各州(市)民族地区转移支付43.6亿元,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安排1.7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1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拟下达各州(市)11.5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继续下达昆明城市建设补助资金10亿元,推动“强省会”建设。用好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
6.聚焦美丽云南,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30.4亿元,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安排7.5亿元,支持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安排10亿元,支持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搬迁、能力建设。安排5亿元,支持加快德钦县城搬迁。安排5.4亿元,支持新一轮“战略性和优势矿产找矿行动”、水资源基础调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安排11.9亿元,支持省级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等重点工程,支持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恢复。拟下达各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9.4亿元,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7.聚焦合作共赢,着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安排1亿元,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安排2亿元,支持口岸建设及运行维护。拟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57.9亿元,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统筹加大对沿边产业园区支持力度,拟下达磨憨、瑞丽、河口综合财力补助9亿元。安排3亿元,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商务业务建设发展等。安排1亿元,支持做好地方外事交流工作。安排4亿元,继续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
8.聚焦民生福祉,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排5.4亿元,支持就业见习、基层治理专干、扶持创业服务等政策落实。安排3.2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安排25亿元,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排40.6亿元,足额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安排21.8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29.2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和企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安排20亿元,支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兜底保障工作。安排14亿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等工作。安排20亿元,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排9.5亿元,支持防范、处置、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政法机关办案和业务装备支出。安排3.5亿元,支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管。安排5.2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9.聚焦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法定债务本息还款来源,积极申请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支持,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压减存量、严控增量,全面落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在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及防风化债。全力推动盘活资产资源筹集资金支持化债。
10.聚焦基层稳定,着力夯实全省发展基础。全力加大财力下沉。2025年,拟安排省对下均衡性等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10.1%,为近5年来最高增幅。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健全落实分级责任体系,及时防范化解“三保”风险。更加精准有效做好库款保障和工资调度等工作,保障“三保”支出。安排10亿元,建立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继续将省级分享税收收入增量资金全部留归各地。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更好地研究谋划财政工作,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将分散在多个部门使用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为分领域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质效,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均衡性、及时性。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
(三)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力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压实法定债务偿债责任,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力度。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资产清查,逐步摸清资产数量和现状,形成全面、精准、完备的资产台账。积极探索资产盘活利用方式,充分挖掘闲置资产资源潜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审核及收缴管理。
(五)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推动形成有奖有罚的转移支付机制。切实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好拖欠挪用专项资金、暂付款和结转资金过大、预算约束不力等问题。
(六)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坚决抓好巡视巡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指出问题整改,推动财会监督与各方面监督协同发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进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加强监督成果应用,将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安排、扣减预算的重要依据。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进行根治。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