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防风险护稳定;深化“两个”专项,促发展保民生;着眼民之所盼,护权益解难题……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大局服务 护航高水平安全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跨境违法犯罪等案件的办理力度,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同时,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机制,推动轻微犯罪治理,着力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认罪认罚适用率85.07%,提出上诉人数同比下降28.46%。
去年,依法严厉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8567人。省检察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成立“云南省跨境犯罪研究基地”,举办首届跨境犯罪治理实务研讨会,牵头联发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工作指引,提升打击跨境犯罪能力,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等跨境犯罪1万余人。
聚焦服务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部署开展“益心护航中老铁路”“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专项活动,立办涉中老铁路沿线危害铁路安全、侵占路产路权等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建立“双段长+双检察长”工作机制,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安全畅通。
围绕守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司法防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狠抓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并持续跟进落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62份,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普法主力军作用,持续推进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涉法涉诉群众,融合推进精准普法与矛盾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促进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意见》,细化在检察办案中防范矛盾纠纷产生的工作举措25项,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要,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为人民司法 深化“两个”专项行动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最高检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提出16项工作重点和12项行动措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温度”。
去年9月,我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长接诉”中发现,某企业涉案财物查封后,因保管不当造成价值贬值近7000万元,三级检察长接诉后,协调省外多家法院完善了涉案财物保管措施,切实帮助涉案企业避免经济损失扩大。
一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检察长接诉”与“检察官访企”,各级院检察长开展接访219次,2254名检察官深入企业走访1283次,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80个。坚持“检会同行 亲清护企”,与省工商联共同制定“开门问企”“送法进企”等10项措施。
同时,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办理各类涉企案件6087件。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865人,挽回经济损失超2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打假护牌”“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等专项活动,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126人。强化“普洱茶”“石屏豆腐”等地理标志保护,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6件,有力护航“云品出滇”。
人民之所望,检察之所向。
某患有唐氏综合征患儿出生医学证明被他人冒领,导致12周岁仍无法落户。其父多次申请换发未获支持,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起诉期限不予立案。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医院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促成解决落户、医疗和上学问题。该案被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我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通过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类劳动争议案件213件,通过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1.5万余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合计1.9亿余元。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和假药劣药犯罪763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监督,加大对网络营销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新业态监督力度,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99件。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169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3263次,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依法起诉2617人,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2461人次。会同教育厅持续推动专门学校由2021年的6所增加到30所,累计矫治离校1.3万余人。
为法治担当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涉嫌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该案嫌疑人朱某在散步时将路边台阶上他人种养的“多肉”植物分3次偷拿回家中,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植物价值仅98元。五华区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批捕决定,不仅对“多次盗窃”的罪与非罪认定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同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此案入选最高检去年5月发布的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实现了我省在全国性指导性案例上“零”的突破。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主线,贯穿“四大检察”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履行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职责,依法批捕28814人、审查起诉68022人。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
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积极构建各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一体履职、接续监督机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促进基层检察院监督并协同当地法院解决执行难题,提出检察建议1674件。出台落实《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配套措施,推动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8件,采纳率超95%,有效解决基层检察院同级监督难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制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对行政机关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办理不服行政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729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730件,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5067人,占不起诉人数的42.48%,树立“不刑”不是“不罚”的鲜明导向。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可诉性”为核心确保精准、规范办案,高效实现公益保护目的,行政公益诉讼适用磋商结案1875件,提出检察建议3068件,98.16%的案件经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行职责。起诉公益诉讼案件587件,法院裁判支持率100%。
一项项措施、一串串数据、一个个实例,描绘出全省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真实写照。
笃定前行交答卷,扬帆起航开新局。云南检察机关将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奋力开创云南检察事业新局面。
云报全媒体记者 邓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