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人大》2024年第11期刊发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文章《在云南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彰显人大担当。
文章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创新点”、“实践点”,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根本制度深入人心。“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扎实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造福。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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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宁
今天,我们召开云南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才,4位同志的交流发言,从不同领域和角度反映了我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做法和成效,体现了地方人大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和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
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刻把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原则,自觉把“八个必须坚持”重大原则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深刻把握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刻把握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把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深刻把握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全省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1954年8月,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回望70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不断巩固和发展,牢牢扎根并深深融入我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在云岭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人大党组织建设,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加强立法,先后审议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制定和修改一大批法规,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们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凝聚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辛勤付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标中央部署要求、作出具体改革安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彰显人大担当。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履行人大职责。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在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审议法规草案,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担负起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发挥法定职责作用,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实施系列三年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省重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发展需要、立足工作实际、立足解决问题,多搞一些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比如,我们制定的古茶树保护条例,从保护生态、保护文化遗产的角度出发,以“小切口”立法,规范古茶树保护、管理和利用,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形成整体合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第三,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要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全省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依法有效开展监督,督促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狠抓落实、为民服务。要增强监督刚性,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饮水安全、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通过“一问一答”推动问题解决,有效发挥了人大监督作用,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做法,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效贯通,打好监督“组合拳”,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为、有效。要强化跟踪问效,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以监督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第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改革发展广泛汇聚各方面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方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要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优化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办理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做法,认真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搭建联系基层代表“直通车”。要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目前,我省已建成14556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了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要积极引导代表进入阵地开展活动,在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代表更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规范代表培训工作,持续探索代表履职评价等创新做法,支持代表更好为民履职尽责。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做到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第五,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这次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以过硬的能力作风交出合格的人大答卷。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建设,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创新协同立法、质询监督等举措,多出经验、出好经验。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研究人大履职新需求新特点,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机制新举措,在主动作为、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创新点”、“实践点”,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根本制度深入人心。“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扎实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造福。
70年的探索和奋斗昭示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开创全省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