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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疾控中心提醒:秋冬季食用草乌“进补”当心中毒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4:34:30  来源: 玉溪日报

  原标题:市疾控中心提醒:秋冬季食用草乌“进补”当心中毒

  俗话说“金秋进补,冬不受苦”。天气转凉,又到进补时节,一些市民会选择食用中药材进补,也有人会用草乌或附子炖煮鸡肉、排骨,甚至用草乌泡酒。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提醒:草乌、附子(附片)等均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极大,有的毒素即使经过长时间高压炖煮也不会被破坏,不慎误食、误服后严重者可导致心肌麻痹死亡。国务院已将生草乌、生附子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禁作为食品、药膳食用。

  为什么食用草乌、附子(附片)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如何预防中毒?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副科长、公共卫生主管医师胡金辉告诉记者:“生活中很多家庭煮食草乌时,大多直接采用毒性极强、未经炮制的生草乌、生附子(附片),煮食草乌、附子(附片)多凭经验和主观判断,无法检测毒素,且出于进补的心理,往往会多吃一点,饮用草乌泡酒也会多喝一杯,导致进食量远远超过药典规定剂量,极易出现严重的中毒反应。”据胡金辉介绍,食用草乌、附子(附片)是否能增强身体抵抗力、预防感冒,目前还缺乏确切的科学依据,但可以确定的是,草乌、附子(附片)等具有较强毒性,主要毒性成分有乌头碱、新乌头碱、次乌头碱等,其中乌头碱的毒性最强,口服纯乌头碱0.2毫克就能让人中毒,3至5毫克就能致人死亡,其毒性是砒霜的百倍。

  胡金辉提醒,民间有用生草乌泡酒治疗风湿和各种关节疼痛的偏方,但因泡制过程中乌头类生物碱等毒性成分未被分解破坏,且乌头类生物碱易溶于酒精,一旦误饮草乌酒或用酒冲服乌头类药物,更易导致中毒或死亡。

  如何预防草乌、附子(附片)中毒?胡金辉介绍,首先不采、不买、不卖、不私自加工和不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如因病情确实需要服用乌头类制品,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附片),并在医师指导下食用。其次,家庭不要自制草乌泡酒或药酒,如有草乌泡酒一定要做好标签并单独存放,防止误饮误服,且只能外敷、外用,不能当做普通泡酒、药酒饮用。需特别注意的是,家中存放有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时,要做好醒目的标识,并妥善保管,防止误用误食。

  那么草乌、附子(附片)中毒会出现哪些症状呢?胡金辉介绍,中毒症状一般在食用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出现,中毒症状主要有口舌四肢麻木、头晕眼花、心悸胸闷、躁动不安、身体乏力等。如果出现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就诊时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食用数量,同时保存好剩余草乌、附子(附片)样本或图片,便于医生快速明确诊断,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救治措施。(张思思)

责任编辑:崔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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