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东川区持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理顺区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关系,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积极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厘清职能定位,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重新明确各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方案。理顺乡镇(街道)各机构的职责,厘清职责边界,特别是厘清与区级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职责不重复、不交叉。优化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统筹设置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平均减少事业单位4家。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采取岗位制,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人,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实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
下沉编制资源,统筹配置工作力量。结合治理重心下移及行政职权下放,综合考虑不同乡镇(街道)体量、特点,有侧重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上级部门下达的行政编制分配优先向基层一线倾斜,今年机构改革省市核增全区的编制资源,其中73%下沉到乡镇(街道)用于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在人员编制使用上,赋予乡镇(街道)更大自主权,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管理,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行编制动态调整,并及时报区委编办审核备案。
强化赋权扩能,破解权小责大难题。聚焦提升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大胆探索实践,进一步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属部门、派出(派驻)机构及派出(派驻)人员的工作考核权、对派出(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建议权、对派出(派驻)机构及派出(派驻)人员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等5项权力。研究制定赋予乡镇(街道)对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4项实施细则,不断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健全准入制度,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建立行政职权准入制度,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统筹抓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落实落地,要求区属部门不得擅自下放或委托清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落实权责清单情况,及时跟踪评估、适时动态调整。健全其他职责准入制度,要求区属部门不得以“属地管理”为由,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乡镇(街道),确需乡镇(街道)承担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需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属部门确需乡镇(街道)长期配合开展的,或结合实际确有必要委托、下放的职责(不含行政职权清单),要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协商一致后,报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
云南网通讯员 杨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