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4〕4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工作
提高可用管用好用水平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我省坚持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坚持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照搬上级政策较多、针对性不强、匹配企业需求不够、政策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工作,持续提高政策可用、管用、好用水平,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企业可享,持续提高政策可用水平
(一)增强政策的可行性。密切关注国家在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变化动向,遵循法治框架和国家政策导向,研判政策实施的综合效益、保障条件及社会稳定风险等,统筹考虑企业发展需求和各地工作实际,确保政策切实可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在制定政策时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国家和我省已明确执行的政策措施一般不重复纳入新文件。
(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体推进“三大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优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政策体系,巩固提升绿色能源、烟草、有色金属等产业;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政策,推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集群集聚发展;完善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做专做精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完善有关重点产业发展政策,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协)会制度和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映和问题解决渠道。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前提下,通过“厅局长坐诊接诉”、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听取企业诉求、建议,全面了解企业对政策环境的真实需求。
(三)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加强政策统筹,确保不同层级、类型、行业等政策及新老执行标准之间的衔接,防止因政策措施不配套、政策之间缺少有机联系和平稳过渡影响政策适用性。把握好政策的时、度、效,稳定预期、守住底线,客观科学界定政策文件实施期限,指导企业用好政策窗口期。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义务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
二、聚焦效果可见,持续提高政策管用水平
(一)加强政策组织实施。健全政策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定期调度等推动落实机制,确保涉企政策快落地、早兑现。国家和我省政策出台后,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惠企强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政策制定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跟进了解企业所感所需,针对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举措。政策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执行中的信息沟通,归集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严格政策执行监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工作人员在执行办理中背离政策制定初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等手段,切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政策“红利”按时、足额兑现给企业。认真执行既定政策,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事”、“新官不认旧账”。
(三)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机制,不定期对已出台政策进行“回头看”。围绕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和重点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等,政策制定部门可委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商(协)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涉企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企政策作出延续、优化、调整或废止。
三、聚焦渠道可达,持续提高政策好用水平
(一)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协同发力,采取召开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政策深度解读。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经营主体”,确保政策全面、精准惠及企业。
(二)编制政策操作规程。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出台涉企政策时应同步编制操作规程,重点列明政策依据、实施期限、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办理方式、所需材料、联系方式等关键要素,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方便企业及时精准获取政策信息,加强涉企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企业看得懂、易办理,工作人员能操作、会执行,提高涉企政策便利度和政策兑现率。健全惠企强企政策清单定期发布机制,积极推动涉企政策信息全量汇聚。
(三)畅通企业申办渠道。加快建设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动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推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与融信服平台全面对接、数据共享,促进融资服务、政策服务集成办理。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持续推进涉企政策兑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杜绝部门间互为前置、互相证明,让企业办事“来回跑”。简化政策兑现手续,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模式。
四、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高政策实施效能
(一)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涉企政策可用、管用、好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抓好涉企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大部门间协同力度,经济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管理和督促指导作用,站位全局抓统筹、抓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属地政府的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坚决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二)重视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涉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政策出台、宣传解读、协调服务、督查评估、研究储备等各环节全链条,建立一整套工作闭环机制,以政策的精准管理更好稳定预期。在政策储备上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在政策实施上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在政策效果评估上注重感知力、满意度,着力提升支持激励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
(三)推广有效经验做法。紧跟政策走向,认真吸收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挖掘我省在涉企政策制定实施方面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等,对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复用”,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效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