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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实现为参保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1:30:07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记者从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2024年起,昆明市把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由“先缴后补、不缴不补”政策改为政府代缴。目前,昆明市已实现按200元标准为一至四级参保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这些措施体现了以残疾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极大方便了残疾人参保,全市残疾人参保意识得到显著增强,残疾人参保比例明显提高。

  近年来,昆明市将“完善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制度”纳入昆明市残联主题教育整改内容,针对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存在问题到呈贡区、东川区、安宁市等地与残疾人、基层残联专干(联络员)进行座谈交流,准确找出困难残疾人参保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针对参保费用申请补助程序繁琐,残疾人参保意愿不强以及对参保补助及养老金领取政策不清楚等问题,昆明市积极向省残联、省社保局等部门汇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

  昆明市残联、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先后组织召开3次磋商会议,反复征求多部门建议及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形成解决方案。

  2023年11月,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昆明市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代缴保费的通知》。从2024年开始,对昆明市符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三、四级持证残疾人,由“先缴后补”转换成财政“全额代缴”的方式,即符合代缴的残疾人在缴纳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由缴费系统自动扣减最低缴费档次200元保费。

  昆明市成为全省第一个为全部参保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州市。

  为确保好政策进一步落实好,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即刻启动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提出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要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准确比对出符合参保条件但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及时关注残疾人养老保险代缴人员相关情况,发现参保未覆盖人群,开展主动服务,实施代缴工作。

  目前,享受代缴政策的残疾人预计达7万余名,新增受益人数4万名,残疾群众最大程度享受到了代缴政策,实现“应缴尽缴”,同时也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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