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二十六)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纵深推进清廉统计建设
为清廉云南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启荣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创新开展的“十大行动”精准指向政治生态建设薄弱环节,充分表明了省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省统计局将扛牢政治责任,为清廉云南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2024年,省统计局将深刻把握统计部门在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中的职能定位,以统计监督、信息、咨询三大职能助推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落地见效。一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精准防控,抓牢“共性”盯住“个性”,梳理出清廉统计建设“十大行动”共93项重点任务,按照“三法三化”工作法推进落实,做到心中有数、责任在肩、推动有人、追责有据。二是强化统计监测。聚焦“三个定位”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抓实统计监测,开展好统计服务,抓好五经普数据质量控制,发挥好统计“风向标”“晴雨表”功能,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三是强化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全省统计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治影响制约清廉云南建设的短板弱项,不断强化统计造假源头治理,为“十大行动”提质增效助力壮威。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省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