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推进“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起步之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
600余位省人大代表为民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促发展、解民忧;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紧扣“三个定位”要求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全面完成新一轮九湖保护条例修订(制定),高质量发展、惠民、环保、弘德等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推进。
紧跟省委关于发展壮大“三大经济”部署要求,调研全省陆路口岸建设、滇中新区发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园区产业发展情况,为开局之年云南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紧盯落实省委系列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产业强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6个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开展人大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
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
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方向之舵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回顾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省委决定和指示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首次出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组、分党组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023年,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以上率下、压实责任,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实现高标准起步、高效能推进、高质量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人介绍,通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完成8种指定教材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两期读书班,累计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近60次,开展主题教育相关主题党日活动56次;大兴调查研究,结合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确定45个调研课题,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抓实检视整改,紧扣主题教育列举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完成64个问题清单整改销号……主题教育成果正转化为推动常委会履职的具体成效,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载体。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如,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确定新一届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修订相关工作规定,更好发挥立法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创新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模式,试点打造个性化预算审查监督智能工具,让预算监督“触角”直达基层。注重在人大工作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14件(次)法规草案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征求意见,坚持在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建立法咨询、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强化专业支撑,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做好人大工作。
地方立法作为
为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护航
用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替换了原条例中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明确了功能定位和范围;围绕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若干重大民生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对生态保护缓冲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居民回迁安置等问题,增加了针对性规定;跨省开展协同立法,川滇同步实施泸沽湖保护条例,推进由“一湖两治”向“一湖共治”转变……九湖保护条例完成新一轮修订成为过去一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成果。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9件、废止1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和决定20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9件。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紧扣“三个定位”要求、“3815”战略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重点安排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等方面立法项目58件,努力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全面完成新一轮九湖保护条例修订(制定),进一步加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法治保障。批准迪庆州、维西县2件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楚雄州龙川江、孟连县南垒河流域2件保护条例,玉溪市、保山市2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促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批准德宏州乡村绿化条例、文山州乡村清洁条例等,促进打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
——立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打造绿色能源强省,着眼城乡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制定燃气管理条例,规范燃气规划建设、经营服务,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规范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审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作用。批准德宏州咖啡产业发展条例、文山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民生法治建设,修改中医药条例,新增设立中药保护与发展专章,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审议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促进志愿服务、红十字事业发展。批准西双版纳州民族教育条例,促进和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批准昭通市、怒江州2件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昆明市、丽江市2件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等,助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批准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批准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促进保护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为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有不少特点亮点值得总结。”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九湖保护条例修订(制定)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常委会坚持从严标准、实事求是,兼顾各方关切,审慎稳妥推进修订工作,3次审议星云湖等4件保护条例,4次审议滇池等3件保护条例,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洱海等2件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确保立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另外,为推进民主立法,设立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省16个州(市)。着眼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机制,从源头把好民族立法质量关。
增强监督实效
为云南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当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2%,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差距还很大,怎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由于管理维护不专业、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正常,如何破解?”“群众参与治理积极性不高,怎么改善?”……2023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聚焦我省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分别对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质询。
为“询”出结果、“问”出成效,此次质询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转交2个部门研究办理,并要求在3个月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出台政策文件、加码工作措施……相关部门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也不断提升,一类县已实现全覆盖,二类县覆盖率达76.77%,较2023年9月提高了10%,三类县覆盖率达60.14%,较2023年9月提高了8%。“此次质询,在依法治污、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充分展示了人大担当和作为。”省人大环资委法规处负责人说。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探索质询监督,在2022年首次开展质询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质询次数、加大质询力度,以刚性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为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力云南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发挥作用,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0次、专题询问4次、质询2次。
紧扣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三年上台阶”阶段任务,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补短板追进度、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集链成群。其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带队重点调研中央驻滇单位,带头抓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重点推动解决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等问题,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落实“双减”政策的期盼,听取和审议我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补齐“三农”工作短板,专题调研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为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全覆盖审查政府组成部门预决算,推动规范预算收支管理;持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系统建设和使用走在全国前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6个部门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并首次将测评对象延伸至国有企业。督察我省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健全工作机制,从源头提高债券项目质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为推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拓展专题询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主持对产业强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省长王予波率队到会应询,通过“提问—回答—追问—再回答”的形式,有效传导监督压力,取得良好成效。据介绍,全年在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议案的基础上,同步组织开展专题询问4次,为历年最多。
加强服务保障
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聆听经验丰富的连任代表分享履职经验,走进党史党建教学馆开展现场教学……去年7月,来自全省各地的近400名新任省人大代表相聚昆明,参加新任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共同学习思考,深入交流研讨。“以学为先”成为代表们提升能力、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代表工作格外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让广大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基础,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1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建立健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各委员会对口联系相关领域代表共176名。坚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度,畅通听取代表意见的“直通车”。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让代表充分参与人大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省人大常委会开启新一轮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出台指导意见,制定三年建设计划,进一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在县级以上人大机关启动建设代表之家,积极构建家、站、室纵向贯通新格局。持续探索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全省建立各类专业代表工作站193个,代表的专业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依托全省代表活动阵地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组织引导代表“进站入室上网”开展活动,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使代表活动阵地真正成为“民意窗”“宣传站”“连心桥”。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议案建议办理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高位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10件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相关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领衔办理。省长王予波领办关于推动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率队与代表面商,把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措施。坚持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督促重办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等工作机制,开通网上评价建议办理效果渠道,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据介绍,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75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的90.72%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夯实履职基础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明确的12个方面调研主题、70项重点调研内容,认真制定调研方案和调研计划,常委会领导每人牵头1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制定12个调研方案、39个选题调研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沉到基层一线摸实情、找问题、析原因、谏良策。
沉在一线时间更长,了解问题更深入,研究举措更务实——这是不少机关干部对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来的共同感受。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认真做好谋划部署、建章立制、贯彻落实、宣传引导“四篇文章”,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促进人大履职质效大提升。
学出坚定信念,学出责任担当。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5次扩大到常委会委员,举办各层级人大干部培训13期、机关“学习教育讲堂”45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得到有力提升,思想根基更加牢固。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狠抓各级党组织建设,常委会党组首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和分党组工作规则,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全面修订各委员会、办公厅和机关各部门职责,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更加优化,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强化干部引进和人才培养,完善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省人大常委会还坚持典型引路,将常委会机关13个部门作为示范点,16个州(市)和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基层联系点,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各级人大机关效能建设明显增强。大力推行“三法三化”,科学调度、督促落实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完成常委会重点工作,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展望新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领导下,真抓实干、奋勇前进,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云报全媒体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