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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幼儿园停止办学 部分家长退学费遇难题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11:29:01  来源: 云南网

  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这几天,昆明的钟先生有点糟心,原因是自己孩子原来就读的童之心幼儿园停止办学了,可原本交的学费却退不回来,这是怎么回事?

  钟先生说,自己孩子原本在童之心幼儿园上中班,本学期九月份开学后,自己按时交了3800元的学费,可才上了两个多星期的课,就接到幼儿园的通知。

  钟先生介绍,9月21号,幼儿园以厨房卫生整改的原因,通知提前放假,而国庆这段时间幼儿园也不提前说开不了,国庆以后才告诉家长幼儿园不能继续开了才问家长是否转学。

  停止办学后,幼儿园也给了家长两个处理方案,一个是将孩子转学到马金铺的一所幼儿园就读,二是退还学费。由于觉得马金铺太远,所以钟先生和一些家长选择了方案二,也就是退费。

  和钟先生情况相似的,还有五六名家长,由于一直退不到学费,大家都很着急。可大家多次联系幼儿园负责人,还是毫无结果。

  对此,记者也联系上了幼儿园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因经营问题,幼儿园的确已经停办,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安置完毕,目前还有部分没有退完费的家长,他也会继续分批退还相关费用。

  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家长投诉后,他们也立即联系了幼儿园,要求园方妥善处置,并尽快退还相关费用,当时幼儿园负责人也承诺会尽快退费。了解到没退费家长的诉求后,他们也再次联系了幼儿园负责人,要求他和家长们沟通,可这位负责人在外地务工,确实无法赶来。下一步,他们会持续关注童心幼儿园退费的相关事宜,监督负责人尽快完成退费。65333333记者报道。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的梁若兰律师:

  幼儿园停止办学,家长要求退费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家长们可直接向民办机构即负责人要求退还相应费用,与其协商达成书面、具体的款项退还协议。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民办教育机构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清偿第一顺位即为: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幼儿入学后转园、退园的,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均根据实际在园天数按月计退。同时,家长还可向该民办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即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对该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督促或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民办机构存在推诿、拒不履行的情形,家长亦可直接向民办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因本案系民办机构单方停止办学,家长除诉求退还学费外,还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要求民办机构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等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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