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前几天,叶先生在昆明官渡区喜润生活超市购买了一袋火锅底料,回家准备下锅时发现包装上印着两个生产日期,叶先生产生质疑后将商品包装及购物小票拍照发到了网上。
市民在微博中发文称,"超市销售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被擦掉日期:2022年4月29日,改成2023年08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这条微博配有5张图,其中3张是火锅底料的外包装。(电话号码打码)11月7号,条形码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叶先生。
叶先生称,购买的德庄三鲜火锅底料到家后就发现有两个日期,一个是2022年4月29日改成2023年08月26日,叶先生认为应该是把原日期擦了。发现情况后,叶先生带着小票和火锅底料返回了超市。
11月7号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家超市,在摆放火锅底料的货架上已经找不到德庄三鲜火锅底料。记者观察发现,目前超市在售的同一品牌不同口味的火锅底料,和其它品牌的火锅底料,包装上都只有一个生产日期。
工作人员介绍,超市的负责人还在为解决这件事情与商品厂家对接着。这件事情的发生确实与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有关,超市也因此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他们一定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争取早点给叶先生一个说法。
火锅底料出现双日期 市场监管部门展开多方调查
在接到投诉之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展开了调查。究竟是谁篡改了生产日期呢,接到投诉后,官渡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初步调查。
除此之外,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被投诉的这批火锅底料,均有检验报告。那么这袋火锅底料为什么会有两个生产日期?市场监管方面表示正在进行追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的同时,也明确虚假、恶意投诉,经综合研判后不予受理、不予公示。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樊潇律师:
食品安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新闻当中的案例,市民叶先生发现超市购买的火锅底料有篡改生产日期的嫌疑,所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行使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法规也明确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但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其次,超市作为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经营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企业需要规范自身经营,加强对产品质量以及营销方案等方方面面的合规审查,确保自身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在发现产品问题时积极采取补正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食品以及重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重视司法权威,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应依法承?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