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以脱贫群众幸福指数提升主题教育成色。今年一季度,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4631.7元,同比增长13.48%。
为全面摸清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底数情况,省乡村振兴局结合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工作,制定到人到户增收帮扶措施,对70万户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并出台“促增收九条”和“稳就业八条”措施。
通过建立脱贫人口增收可执行、可跟踪、可问效工作机制,建成了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共享、功能互补。2022年,全省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转移就业344.58万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4147元,增长15.9%,比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1.6个百分点。
省乡村振兴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一个处(中心)做好日常联系服务,围绕2023年度增收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调研督导,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和发现问题清单,加强对工作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督查督办。同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科院等部门开展专项调度,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持续完善农户线上自主申报和干部线下常态排查双向协同监测机制,有效防范因疫因病因灾返贫风险,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
狠抓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安排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91.56亿元,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到位38.18亿元,完成年度入库项目1.3万个,项目开工率达43.33%,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25%,达到序时进度。
省乡村振兴局始终把产业帮扶作为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聚焦“六个一批”重点工作,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增加收入。今年,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脱贫县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能低于60%和52%。
同时,省乡村振兴局充分利用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提升省内县内协作力度,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各地分类培育劳务品牌,积极培育乡村工匠、致富带头人,采取成立劳务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提高劳务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一季度,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36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开展技能培训18.7万人、同比增加4.9万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达2946.5元、同比增长24.74%。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省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干事创业本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铆足干劲,以脱贫群众幸福指数提升主题教育成色,为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省乡村振兴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