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姓名:楚伟国
出生年月:1971年1月
所属州市:红河州建水县
好人事迹:2013年12月28日,建水县官厅镇东升湖坝埂旁发生了一起落水事件。恰巧在附近种树的楚伟国听到呼救声后紧急赶往湖边,纵身跃入水中救人,及时将两名落水孩子救起。
上榜时间:云南省2016年5月“中国好人榜”
主要事迹:

2013年12月28日,楚伟国和同事在建水县官厅镇东升湖坝埂外侧种绿化树。下午4点15分左右,楚伟国听到东升湖中有小孩呼喊“救命”的声音,他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向呼救方向跑去。在湖边,只见一名女孩在水中挣扎,双手高举时隐时现,情况非常危急。楚伟国顾不上脱去衣服纵身一跃,扎进冰冷的水中救人,奋力拖住女孩的一只手往上拉,当女孩上身露出水面后,才发现另一名女孩正紧紧搂着她,楚伟国使出浑身力气将两名女孩往岸边拉,但是东升湖坝埂由于布满青苔,坡面较陡,几乎站不稳人,此时绿化队不会游泳的其余六人想出办法,六个人手拉手与坝埂垂直站成一排尽量往湖里靠近楚伟国,楚伟国抓住岸上其他工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两名女孩救上岸。上岸后,根据平时掌握的落水救生知识,教两名女孩吐水,几分钟后,两女孩恢复了神志,因为抢救及时,两名女孩成功获救。
经过询问,一名女孩家住官厅镇老街,另一名是乌梅村委会玛朗村人,一个十四岁,另一个十六岁,都在建水九中上学。两人是同班同学,因为当天是周末不上学就到湖边坝埂上玩,其中一名女孩不小心掉到了水里,另一女孩赶紧去拉,结果青苔太滑,两人一起掉入水中。因只有其中一个女孩会游一点泳,另外一女孩用力抱住了她,所以根本上不了岸。
当时正处于深冬季节,官厅刚下过雪,东升湖水温极低,但身穿湿透衣服的楚伟国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寒意,而是充满了成功救人后的喜悦。当别人夸赞他的义举时,他只是说:“谁遇到这事都会那么做。”当地政府和落水女孩家长经过四个月的多方打听、寻找,终于找到救命恩人楚伟国。2014年4月4日,官厅镇政府领导和孩子家长带着绣着“救人于危难、恩果千年记”及“救命恩人、永世不忘”的两面锦旗及5000元见义勇为奖励金来到建水县城市绿化队,当面感谢楚伟国。
楚伟国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在官厅镇及绿化队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官厅镇政府和住建局的高度赞扬。楚伟国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充分体现出城市建设者的精神风貌和崇高品质,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为大众树立起了一面旗帜。接到落水儿童家长的锦旗后,住建局党政领导十分重视,下发了《中共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楚伟国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决定》(建住建党发〔2014〕9号)文件,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向楚伟国学习,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更高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楚伟国的优秀品质不是瞬间就形成的,而是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自从到建水县城市绿化队工作以来,楚伟国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他尊敬师长,虚心求教,踏实做好每一件事,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时刻能以单位利益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繁忙时,楚伟国经常放弃休息时间,自觉自愿加班加点进行突击性工作,为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在日常的行道树修剪及打药工作中,当看到其他操作工人有安全违规行为时,他总能够及时提醒,并招呼其他工友一定要摆放好安全标识牌,指挥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过,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楚伟国乐于助人,孝老爱亲,他的脸上时常绽放着腼腆的笑容,心里却成长着勇敢与自信的大树。在同事眼里,楚伟国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关心集体的好同事,当得知单位同事身患重病住院治疗时,他积极踊跃向同事捐款献爱心;在邻居眼里,他是一个孝敬父母、关心家人、尊重邻里、与大家和睦相处的热心人;在朋友眼里,他是一个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伸张正义、乐于助人的好朋友。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楚伟国在旁人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奋力排除险情,保护了正处于危险环境中的两名学生,充分体现了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楚伟国是一个基层平凡的绿化工人,他看似只是在不经意间做了他认为理所应当做的事,但他却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当代基层平凡工人的人性光辉。他率真、正义、诚实、勇敢、自信、乐于助人、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得到了单位各级干部员工的一致好评,赢得了大家的广泛赞誉。虽然他只是一名最基层的绿化工人,但已经成为了大家心中伟大的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