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近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作关于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928件,审结34142件。“云南绿孔雀”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列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司法案例之首。
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出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助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努力化解滇池、洱海、抚仙湖等环境整治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依法严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毒有害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促进绿色发展,依法审理因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引发的企业改制、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案件。
健全完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深化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改革,全省初步形成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38家基层法院为主的“1+1+38”的环资案件审判组织体系。创新环资裁判方式,出台全国法院首个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环保禁止令的意见,在全国率先设立首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建成全国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林”。
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
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与贵州、重庆、四川等地法院建立长江上游及赤水河、乌江、北盘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环境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调衔接机制。把以案释法作为环境司法的“硬任务”,常态化开展“6·5”世界环境日活动。承办中芬环境资源司法研讨会、中澳法官环境司法座谈会。2021年成功承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大会通过的《昆明宣言》达成环境司法保护的国际共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环资审判工作给予肯定。云南高院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更好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