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经济 >> 正文
云南出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20:05: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抒燕)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22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到重要作用,当前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一些特殊困难,今年国家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聚焦服务业纾困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是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缴纳的固定税收。为支持房屋业主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我省在落实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予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基础上,在地方税政管理权限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了适用免税政策的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的范围和免租期的计算,同时,根据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的有关规定,明确办理时限和享受方式。据悉,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依法享受阶段性优惠政策期满后,不影响继续适用其他税收优惠。公告印发之前已缴纳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税款中抵减或依申请予以退还。

责任编辑:胡春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