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欢)4月20日,记者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了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今年3月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云南省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一段时间来,提升了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已在全省推广试行。截至目前,全省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174227家,其中累计进入重点监管850家,完成整改并退出重点监管823家。
自2019年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诚信评价工作平台,在丽江古城先行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试点工作,全省129县(市、区)参照丽江市《古城区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手册》各自编制工作手册,连续3年对全省旅行社、餐饮企业、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旅游景区和涉旅商品经营企业7类涉旅企业进行诚信评价。秉持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的工作原则,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围绕强化评价机制、加强规范指数动态监管、增加体验指数获取量、调整品质指数评价规则、简化评价表、实施“奖优罚劣”措施等7个方面对诚信评价体系进行了优化。
接下来,云南省将按照新的方案继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以此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不断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积极联通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实施诚信评价与信用管理双向监管,促进涉旅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不断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