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卫生监督工作,督促预防接种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病毒疫苗管理和接种相关要求,保障接种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自2021年3月下旬开始,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检查。

此次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主要针对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包括现有接种单位、新增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等。截止2021年4月12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已对139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24个接种点进行了抽查检查。针对检查和抽查存在问题,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责令接种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继续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检查,督促昆明市辖区各接种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接种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