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旅游 >> 正文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要这样开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22:19:36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6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对端午节假期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提出要求。

  附通知全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

端午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云府办明电〔2021〕1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21年端午节假期将至,为扎实做好我省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为国担责、为国守门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祖国西南大门,坚决打赢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阻击战,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云南贡献。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心理,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加强对假日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指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规定,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和游览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星级饭店按照卫生防疫规定,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抓好冷链食品贮存、消杀、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积极引导游客遵守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码”核验、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配合防控工作,做到戴口罩、少接触、常消毒,养成“一米线”好习惯;强化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四早”措施,严格“五必”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节庆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

  二、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着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有效落实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履行假日文化和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及工作岗位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场馆、民宿客栈、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等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加强安全评估;指导重点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灵活机动的流量管控措施,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错峰旅游,严防游客瞬时过度集中,做好景区游客疏导、应急分流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网红景点安全监测和巡查,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漂流、悬空栈道、热气球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导星级饭店、旅游餐饮接待单位、旅游景区供餐单位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严禁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游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交通流量监管和安全警示提示,做好交通拥堵疏导,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星级旅游饭店、人文景观类景区特别是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产、古镇、古村落、古建筑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除,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自然景观类景区要重点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发布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提示,周密部署汛期强降雨、暴雨天气的防范应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次生、衍生安全事故,湖泊湿地等以水体为主的景区,要加强汛期雨季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游客和群众生命安全;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景区内设施和具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山体、沟谷、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防震检查、加固及文物转移等工作,制定完善地震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三、多措并举丰富旅游产品供给。针对假日文化和旅游消费特点,丰富特色产品供给,创新消费模式、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各地、有关部门要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鼓励博物馆游、科技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项目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产品;推动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消费方式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坚持发展智慧旅游,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快“一部手机游云南”迭代升级,建设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区,加快云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游客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督促检查各类文化旅游企业严禁擅自利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有关名义进行商业炒作或从事宣传促销等商业性牟利活动。

  四、全面规范旅游文化市场秩序。坚持问题导向,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加强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监管,强化旅游团队运行监管,持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强迫或诱导购物、非法“一日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坚持“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原则,按照“四统一”要求,为游客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线上线下退货服务;畅通“96301”全省旅游投诉热线、“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热线和“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热线,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办结制,切实提高游客投诉建议办理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

  五、切实做好假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扎实做好端午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数据和信息报送工作,准确掌握并认真梳理市场运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等情况,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假日工作情况及假日市场信息。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王胤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