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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布】红河州将在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作出六个示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6:32:43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6月4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红河州专场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红河州将如何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吴世雄表示,“十四五”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的精神,红河州将在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作出六个方面示范。

  一是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红河州委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统筹、高位推进。坚持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重要标准,纳入政治巡察、政绩考核等重要内容,大力选拔和重用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各族群众的好干部。

  二是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上作出示范。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四史”教育,倡导践行《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先进模范事迹巡回宣讲,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故事”。

  三是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积极推进多民族聚居的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大力推广蒙自市“建设者之家”工作模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加力推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等活动,办好民族节庆,积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各民族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凝聚起“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四是在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作出示范。立足新发展阶段,编制实施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3个“十四五”专项规划,加快推动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49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建设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五是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上作出示范。深入拓展“6+N”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推动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增效,构建“点、带、圈、盟”的示范创建新格局。“十四五”期间,全州剩余的10个县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8个、示范单位80个以上,创建全国、全省教育基地7个以上。

  六是在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上作出示范。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强边固防建设三项重点,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进一步提升红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争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面旗帜。

责任编辑:张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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