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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39:00  来源: 云南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对2035年发展蓝图进行了科学擘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建议》对税收工作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43字的明确要求,同时又在很多领域要求税收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云南省税务系统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高站位研判税收工作大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论断,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顺时应势作出的重大政治判断,是科学把握世界大势、时代发展潮流、中国发展条件、人民群众期待的战略考量。新发展阶段揭示了中国发展的新方向、新特征。全省税务部门将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思维,分析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牢固树立系统观念,不断增强底线思维,进一步发挥好税收逆周期调节的作用。

  主动服务云南发展定位。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核心要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核心要义是保护,“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要义是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做优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探索构建与云南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收入机制,推动形成减税降费→培植税源→扩大税基→税收增长→更高水平财力平衡的经济税收良性互动体系。

  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充分认识抓好税费收入是税务部门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费”,努力实现税费收入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2016年至2020年11月,在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的基础上,全省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超过1.5万亿元。“十四五”时期,全省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税收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制定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省委省政府依授权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仅2019年至2020年11月,全省实现新增减税降费超830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以来全省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净增加17.4万户。全省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支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突出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新发展理念聚焦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科学回答了进入新时代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样实现新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我们谋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省税务部门将充分认识和运用新发展理念,将其作为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遵循,加快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深化主责主业建设。积极主动向税务总局建议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推动税制改革任务在云南落地生根。积极适应全省220多万户纳税人、5800多万社保费缴费户的新特点新需求,进一步探索推进征管能力现代化,建立适应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制度。积极推进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建设,实现税费征管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提升税费治理能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立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推进税收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提升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逐步形成以个人所得税为主,探索构建自然人常态化征管机制。坚守税费安全底线,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

  释放税收服务效应。围绕“十四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绿色低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厚植有利于云南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税收环境。

  三、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高层次找准税收服务大局定位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最大的底气和信心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制度优势,来源于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积累,来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引领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重点把握的六个重要着力点,同时也是税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切入点。全省税务部门将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税收工作融入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去谋划和推进,用好支持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云南对外开放大局。

  全力支持云南产业发展。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和税收大数据优势,助力云南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新优势、重塑云南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化发展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打造云南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作出积极努力。

  主动服务云南开放大局。正确认识把握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和辐射中心定位,建立健全“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双向服务机制,研究制定可行措施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力支持云南对外贸易发展。主动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促进自贸区内企业发展税费征管服务模式。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努力实现“电子办税费为主、自助办税费为辅、实体办税费为补”的服务体系。围绕云南“新基建”总体部署,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深度融入“数字云南”建设。将“数字税务”应用到“纳税申报、缴税缴费、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税收核心业务场景,力争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实现一部手机一个入口缴纳税费。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推进“税务链”建设项目实施,助力云南市场成为优质要素资源的“引力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唐新民)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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