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确保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明显降低,已脱贫人口全面巩固提升,未脱贫人口全面稳定达标。
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重点任务:
■一、持续抓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
■二、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工作;
■三、持续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
■四、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
■五、持续完善监测帮扶机制;
■六、持续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七、持续高质量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八、持续讲好云南脱贫攻坚故事;
■九、积极做好“十四五”扶贫规划和2021年计划。
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日前,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的通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到最后的关键时刻,为进一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走深走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接力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
总体要求: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坚决攻克最后堡垒,聚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慎终如始、真抓实干,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确保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明显降低,已脱贫人口全面巩固提升,未脱贫人口全面稳定达标。
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
重点任务:
建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开展省外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姓名清、身份证号码清、电话号码清、务工地清“四清”和县内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人数实、人员实、岗位实、收入实“四实”精准摸排,更新完善信息,及时推送到东部省份和省内用工市场,配合东部地区和昆明等地把贫困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持续压实就业地稳岗拓岗主体责任,积极为在当地务工就业的其他州(市)贫困劳动力提供稳岗转岗服务。大力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提高就近就业组织化程度,力争以外出务工为主的贫困村都有1个农村劳务合作组织。落实好组建贫困劳动力劳务合作组织和农村小型公益项目优先交由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劳务合作组织实施的要求,帮助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实现再就业,保障乡内转移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确保已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只增不减。优化公益岗位设置,解决好人岗不匹配、虚设岗位等问题。提前谋划2021年就业扶贫工作,做到就业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就业信息早收集早发布,技能培训早计划早实施,就业人员早组织早输出,确保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总数稳定增长,转移就业质量提高。
严格落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不低于30%部分投入产业扶贫要求,加大对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扶贫对象奖补、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扶贫产业培育及贫困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贫作用,保证贫困群众参与和受益,构建“带得稳”、“带得准”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对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加强产销信息监测,大力推广运用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积极拓展消费扶贫渠道和路径,力争扶贫产品销售额达200亿元以上。科学合理谋划2021年及“十四五”产业扶贫工作,逐步形成农业、工业、旅游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电商等多业并举的产业扶贫新格局。
进一步推动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因户因人精准实施帮扶措施。积极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力量参与集中安置区后续帮扶,加快推进迁入地扶贫车间招商运营,完善产业发展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搬迁劳动力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质量。健全完善迁出地、迁入地协同管理机制,通过土地流转、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特色产业等,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解决好“两头跑”问题,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多措并举推动按时完成拆危拆旧、复垦复绿任务。深化社区治理,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下、能致富,真正融入新生活。
紧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监察室调研、成效考核、督查检查等方面反馈问题,逐一逐项查找漏项弱项,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前一阶段问题整改取得成果,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不留盲区死角。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对照2016年以来省级以上出台的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因疫情灾情影响贫困退出质量问题,确保住房保障、控辍保学、饮水安全等方面存量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增量问题及时解决。
聚焦易返贫人群和易致贫边缘户,落实好返贫致贫监测机制和帮扶措施,强化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县乡村监测预警、干部走访和农户申报预警,及时发现、及时分析研究录入扶贫信息系统。建立县级行业部门返贫和致贫家庭问题会商快速解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风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简捷、高效、精准的政府服务平台,对因特殊原因返贫致贫农户申请事项,做到一次申报、及时办理、精准帮扶。
加快今年各类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和涉农资金、东西扶贫协作资金等支出进度,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确保扶贫项目按时建成,发挥效益。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要求,研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完善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维护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利,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逐人逐户对标对表,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高质量完成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帮扶工作和脱贫成效,实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第二轮脱贫攻坚普查登记等工作无缝衔接。紧紧围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确保扶贫数据共建、共享、一致,实现县级闭合。
总结盘点全省五年来各行各业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充分展示五年来云南攻坚克难、改天换地、牺牲奉献、创新作为的光荣历程。筛选一批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记得住的方式开展巡回宣讲,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坚定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信心决心。省级行业部门要提炼本部门经验做法,积极向中央对口部门报告云南行业扶贫成效、云南“样本”。要精选已成型的典型项目和先进经验,加大扶贫交流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涉贫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聚焦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工作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谋划产业、就业和素质提升的项目和措施,积极研究编制“十四五”扶贫规划,做实2021年扶贫项目,做到早抓、抓早,接着干、不停歇。
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保持清醒头脑和决战状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自觉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要求转化为刚性责任、具体措施,从横向纵向上找差距、强措施、补缺口,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能力水平,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责任挂空、工作悬空、政策空转的情况和盲目乐观、松劲懈怠情绪。省级各行业部门要加强调度、强化分析、适时督查、定期通报,督促各地区步履不停、接续奋战,确保收官不收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百日巩固行动和落实决战收官各项工作情况,纳入省对州(市)、县(市、区)、部门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剩余贫困县的退出评估,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考边改,用考核评估结果印证脱贫攻坚成效,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各州(市)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