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成立于1953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省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根据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工会具有4项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省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由省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省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省级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事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团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
5.协助地州市党委和省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省总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全省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省工会干部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省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供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政府委托做好省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担全国总工会委托的我省工会与外国工会港澳台友好交往的任务。承担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工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自觉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砥砺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1.凝聚奋进力量,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始终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发挥工会作用的主战场,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坚定走在时代前列,在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第一线建功立业。
2.奋力担当作为,在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紧紧围绕省政府明确的工作重点,实施“七大项目”。
3.抓牢思想引领,把最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运用职工喜欢和熟悉的时尚元素、话语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
4.做实维权服务,不断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积极作为。
5.推进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始终把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党和政府交给工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坚持高位推动,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16年以来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摸清实情、传导压力。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保基本的原则,构建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各有侧重、保障适度的梯度帮扶长效机制。
我们还大力推动工会改革创新,加强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制定、修订《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40余个制度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在全省建设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工会,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百人以上企业建会2491个、会员80.54万人,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群体建会4433个、入会19.74万人。与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共同制定出台我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力争到2023年,专业人才队伍达到3000人,切实缓解基层工会编制受限、人员不足的压力。将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由50%提高到60%,把更多的资金向基层倾斜,让基层工会“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使工会资源更多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省政府的关心重视,离不开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今天会议上成发省长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找准切入点,在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作用,在做深做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凝聚磅礴力量,在加大维权服务力度中当好职工群众“娘家人”,在深化改革创新中坚定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推动云南工运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省总工会机关、云南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煤炭电力化工工会、云南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云南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云南省财贸工会、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云南省工人疗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云南省总工会机关年末实有人数63人;云南省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年末实有人数12人;云南省煤炭电力化工工会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年末实有人数10人;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年末实有人数12人;云南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财贸工会年末实有人数8人;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年末实有人数9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云南省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3,76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9.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幅6.80%,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部分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3,76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54万元,占总支出的76.78%;项目支出874.28万元,占总支出的23.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6.74%,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部分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1.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65%,主要是调增社保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待遇补发、丧葬费、参照发放补贴265.60万元、2018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134.04万元、调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财政收回预算资金56.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90%,主要是调增禁毒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就业补助经费6.75万元、课题调研经费14.67万元,调减未使用公出国(境)5.19万元(财政收回)。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31.5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补助资金399万元、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补助资金164万元;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经费252万元、禁毒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课题经费12.73万元、创业服务补助经费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6.74%,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社保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待遇补发、丧葬费、参照发放补贴265.60万元、2018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绩效奖励经费134.04万元、调减压缩一般性支出财政收回预算资金56.24万元;项目支出调增禁毒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就业补助经费6.75万元、课题调研经费14.67万元,调减未使用公出国(境)5.19万元(财政收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7%。比上年增长9.95%。其中:行政运行1728.16万元,比上年减少17.25%,;机关服务142.17万元,事业运行494.26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27.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6% 。主要是云南省总工会机关等八家单位的基本支出2,33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92万元;项目支出859.29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云南省总工会机关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31.54万元,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经费252万元,省级党群系统决策科学研究课题经费1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399万元、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资金16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禁毒工作专项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5%。比上年减少6.8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50.52万元,比上年减少6.27%;就业补助5万元,比上年减少46.92%。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缴纳云南省总工会在职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63.16万元;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工人疗养院离休人员公用经费21.76万元;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由社保局发放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工人疗养院离休人员工资、参照发放补贴、待遇补发、丧抚费支出265.60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年初预算的通知》(云财行〔2019〕188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财政调整年初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4%比例部分经费,因此较上年减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创业服务补助经费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云南省煤矿工会在职职工单位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2%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2万元,完成预算的9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1.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一是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将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严控“三公”经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财务工作规范运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9.45万元,增长2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9.52万元,增长43.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上年无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增长的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云发〔2018〕4号)文件要求,增进中外产业工人之间互学互鉴、友好交流。发挥云南区位优势,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工人技能交流合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55万元,占70.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7万元,占29.29%;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5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1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人赴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开展工会组织合作交流,支出3.34万元;4人赴日本开展工会组织合作交流11.41万元;6人赴台湾开展工会组织合作交流16.8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7万元。其中:保险费1.84万元、汽油费2.06万元、修理费3.92万元、ETC充值费3.70万元、停车洗车费等1.5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工会专项业务工作调研、检查、考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4%,其中:办公费37.27万元,占运行经费支出9.06%,比上年减少67.69%;印刷费9.20万元,比上增长34.11%,占运行经费支出2.24%;水电费17.64万元,比上年增长90.91% ,占运行经费支出4.29%;邮电费2.51 万元,比上年增长49.40%,占运行经费支出0.61%;物管费2.45 万元,比上年增长113.04%,占运行经费支出0.60%;差旅费84.45万元,比上年减少14.10%,占运行经费支出20.53%;维护费4.62万元,比上年增长47.13%,占运行经费支出1.12%;会议费27.96万元,比上年减少6.80%,占运行经费支出6.80%;培训费7.39 万元,比上年减少26.90%,占运行经费支出1.79%;工会经费30.34,比上年减少74.61%,占运行经费支出7.37%;公务车运行费13.07万元,比上年减少0.23%,占运行经费支出3.18%;其他交通补贴160.17 万元,上年支出较低,占运行经费支出38.9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万元,比上年增长82.71%,占运行经费支出3.47%。主要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一是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将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严控“三公”经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总工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省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省级财政对省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我单位基本支出、部分项目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职工送温暖帮扶活动、省部级低收入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维权维稳工作等;二是云南省总工会机关、云南省工人疗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因此,云南省总工会仅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编入省级财政部门支出预算,省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总工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报,不在部门决算表中反映。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照上述规定,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自有资金, 由工会自己独立管理使用,云南省总工会每年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委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中华全国总工会、省审计厅、云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对《关于请求明确云南省总工会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不再参与政府采购的函》的复函,云南省总工会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事项,省财政不予以办理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核或审批等手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残疾、单亲、意外灾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
二、困难劳模: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在岗劳模;养老金收入低于当地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离退休劳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下岗后生活特别困难的劳模;年度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农业劳模;因各类灾害、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劳模。其中,“劳模”是指云南省劳动模范、云南省先进工作者以及按规定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不包括全国劳动模范。
三、帮扶资金专项:用于困难劳模帮扶和困难职工帮扶。其中,困难劳模帮扶是指对生活困难劳模个人补助。困难职工帮扶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四、职工维权维稳: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加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和服务工作。
五、工资集体协商:为使职工依法有序表达工资方面的诉求以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等工资相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各级工会统一聘任,县(区)级以上地方工会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企业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人员。
七、“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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