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进大理州委、民盟大理州委建议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在今年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协全会上,民进大理州委、民盟大理州委联合提交了一件《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旧楼(小高层)加装电梯逐渐成为城市改造和社会公益性建设的项目需求,早在2018年就被写进了大理州《政府工作报告》中。
民进大理州委负责人说,城区老住宅通常为4—6层,房龄15年—3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大潮的快速到来,越来越多每日攀爬高楼层的住户感到“力不从心”,加装电梯成为老旧高楼层住户迫切的愿望。当前大理市2010年以前建设的小区,尤其是2005年以前建的单位宿舍、住宅楼、经济适用房等都没有电梯。住在高层的小区居民上下楼极不方便,严重影响生活品质。同时,老旧小区内还居住着大量的老人和残障人士,生活也十分不便。
提案指出,旧楼加装电梯最大的障碍在业主“谈不拢”,其核心问题是电梯的购置安装、运行使用、保养维护的费用如何分摊,对低楼层住户采光的影响、电梯的安全和噪音以及加装电梯后影响房价等。而政府有关旧楼加装电梯缺乏有效的配套公共政策,没有出台可落地可操作的补贴方案。
提案建议,要明确职能部门,确保老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简化审批手续中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再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规范建设和管理程序;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和部分资金扶持,并尽快提出费用分摊的标准指导意见,以社区制定筹资方案并由社区组织听证、宣传、落实;根据需加装电梯的不同楼型和加装电梯的不同类型,对不同楼层业主在电梯购置安装费用和加装后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费用制定分摊标准,例如:一楼免费,二楼基准价,每高一层增加基准价10%,提出指导意见标准、基本的指导意见和可行的参考方案。在此基础上,再推进业主们进行协商解决,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制定加装电梯的日常维护和收费办法,由小区物业执行。
“保障老年人便捷出行的权益,是职能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同时也检验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提案建议,各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发挥协调作用,主动帮助协调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及问题,不能因小区业主在加装电梯问题上态度各异,在资金筹集、利益补偿等方面难以达成一致而使之成为忽视老年人群体刚需的理由和借口。(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