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昆明市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第二阶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4月29日至5月12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感控、医务专家参加了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对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第二阶段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专项督查,共出动了执法人员5人次、专家10人次、车辆5台次,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了昆明市15个县(市)区定点发热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发热门诊设置、分时段预约诊疗和互联网诊疗、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应对预案制定和推演、开展医疗救治、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给予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立即整改的要求。

通过督查,强化了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降低了院内感染发生风险,进一步巩固了防控成果。下一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结合督查组专家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
昆明卫生健康监督网 供稿


